“要戴,我都买了。”
李秋屿怕弄疼她,特别小心,耳垂还是弄得通红,明月皱眉:“你使劲,一下穿过去就好了。”
“会疼的。”
“我不怕,长痛不如短痛,你使劲吧。”
她的耳垂柔软,轻薄,是块小小的脆弱的肉,李秋屿抚弄着,忽然加大力道,明月轻呼一声,这一下,耳钉终于戴进去了。
出了一点点血,鲜红欲坠,李秋屿拿棉签给她慢慢擦去了,她满面红潮,微微喘息不已,对着镜子时,李秋屿在身后静静看着她,脑子里还在想那血,从那块小小的脆弱的肉里弄出来的血。
第81章 江南经济好,风景好……
江南经济好,风景好,夏天里湿热不好。这儿的人,起小住这里,熟悉风,熟悉雨,熟悉日头,似乎不觉得什么了。明月不能习惯,伏天里知了叫,太阳毒烈,一盆水攉出去,一会儿就没了踪影。哪能出着太阳,身上也潮呢?
李秋屿说西北干燥,下回出门就去西北。
“有多干?”
“也许会流鼻血,嘴巴容易裂。”
可见人跟弹簧似的,弹性非常大,搁哪儿都能生活,牲畜也是,跟着人一块儿,环境叫它怎么活,它就配合着活。
“西北是不是比平原还穷?”
“经济确实更差一些,没办法,南方跟北方差异大,东部跟西部差异也大。等你念了大学,可能会发现你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,有富到你没法想的,也有穷得你没法想的。”
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了,人生在什么家里,不是自己能做主的,明月别无所求,只希望自个儿努力能改变点什么。
他们在市区逛了一天,还去了工业园,庄子里的人便是来这种地方打工,明月在工业园外头看,想起范晓云,里头有无数个范晓云呢,打北方的村庄来。
明月终于看见听了很多年打工者们的目的地。
“为什么这儿会成北方人喜欢打工来的地方?”
李秋屿解释说:“这儿工商业历史悠久,新中国没成立前就有了一定的工业基础,地理位置优越,离上海也近,改革开放后发展很迅速,厂子多,机会多,来这打工是不是好理解了?”
明月心道,所以越有钱的就越有钱了,人家八成都快发展一百年了,他们却只能一直种地,等发现有这么个地方,能叫日子过得更好,便都来,一拨一拨的年轻人走掉,庄子里剩的人老了,再死去。她怀疑再过几十年,说不定子虚庄乌有镇都要从大地上消失,村子也死了,像人一样。
“那谁种地啊?等都去打工了,庄子里的人越来越少。”
“没人种了,可能政府会出面收回,统一耕种。”
消失是好还是不好?她不清楚,她还有时间能去弄明白答案,她欣慰于她有个能说话的李秋屿,他足够温柔,足够睿智,能为她解答的都会告诉她。
明月脑子里的为什么太多,越长大越多,能思考是好的,思考过后能搞懂是好的,搞懂之后能做点什么是好的,做了若还有成果,那真是更好了。
“奶奶是被牺牲的。”她看着工业园,猛然意识到这一点,“人都来建设城市了,总有来不了的,来不了的就是牺牲者,不晓得有多少个奶奶那样的人。打仗的时候,有人为打仗牺牲。不打仗的年景,有新的牺牲方式,总得有人牺牲。可能很多年后,大家会说,这是有意义的,是历史进程的必然,但牺牲的,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,不能因为他们没什么文化,没见过世面,就否定他们为人的身份,觉得他们不会思考,可他们有知觉,人有的,他们都有。我想到这点,会觉得痛苦,也可能仅仅因为我是牺牲者队伍里的,如果我生在富裕的家庭,幸福顺利,我的眼睛还能看见这些吗?”
李秋屿没法反驳。
“明月,我希望你不要悲观,你好了,奶奶做出的牺牲就不会没有意义。”
明月绝非悲观,她不过有些酸楚地陈述个事实:“我没有灰心的意思,也不会反意义,我还是想好好过日子。就像现在我见着这么多厂子,怪好的,晓得了大家去的是什么样的地方。”
工业园看着规整,有秩序,条理分明,属于城市现代文明的部分。但厂子里打工是辛苦的,流水线作业,人一坐一站就是多少个小时不能挪,漂亮的文明,总得有人在文明背面干活才能漂亮。
李秋屿无意识颔首:“好,不反意义很好,如果把生活方方面面都解构了,人就会像羽毛那样轻,哪儿都能是落脚点,哪儿也不是落脚点。”
明月敏锐地看看他:“你以前是这样的吗?”
李秋屿道:“不完全是,但以后能走到哪一步,取决于我跟什么人待一块儿,走哪一条路,能让我的心静下来。”
“你跟赵斯同做过好朋友,他吸引过你。”
“算不上好朋友,只能说是正好顺路过,但发现目的地其实不一样,就各走各的路了。”
“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?”
“他?”李秋屿似乎需要认真思考思考,“一个积极的虚无主义者,他只信自己,什么都不信,因为不信所以喜欢搞破坏,能破坏掉的,恰恰说明不堪一击,确实不值得相信,以此来验证他想的都是对的。”
“这是自恋吧?”
“也许有自恋,他自己也承认。”
“他为什么是这样的人?”
“他家里条件非常好,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他聪明,读书也好,不了解他的人,会觉得他完美,什么都不缺,他为什么成这个样子,有天生的因素,也有可能成长过程里缺失了什么,藏得很隐蔽。他把自己当成了超人,为所欲为,他所有的行为都由他构建的思想出发,不是靠教育,他从不受寻常普世的约束。在现有的规则里,他擅长钻空子,也清楚一般人的弱点,很会利用别人。”
明月也不晓得为什么会想起赵斯同,好像谈到李秋屿,就不得不谈一谈赵斯同,这是种怪异的直觉。
“你跟他,”明月终于想通了一点东西,“我知道为什么最开始,会觉得他有点像你了,你俩有类似的地方,你们都有一套自己的思想,其实你也不受什么约束,你对你的命都很随意,活着或者死了,都要由你自己决定,你这点,跟赵斯同是像的吧?”
李秋屿诧异她心智成熟如此之快,这是她的天赋,他不需要在她面前再伪饰什么,很干脆地承认。
“但你对别人没兴趣,不会利用别人,不会去做钻空子的事,所以,你跟赵斯同就算有类似一样的思想,也不可能是同一种人。”
明月突然恍然大悟,“就是因为这样,他才老缠着你,他想让你跟他一样,是不是?”
李秋屿笑着捏了捏她手:“真聪明,他要是知道你一个十几岁的人把他看透了,他会恼羞成怒的。”
明月心道,我才不想了解赵斯同,我只是想多了解一点李秋屿。
车子往郊区开,农民工聚集租住的地方明显脏了,乱了,垃圾桶的垃圾满溢堆到地上,花花绿绿的塑料袋蝇子趴上头瞎忙活,明月道:
“我以为他们不在城里的,就全是古镇那样的了。”
“那算一个景点,这附近多是外地人打工住的地方,再发达的大城市也不会全是光鲜亮丽的。”
“这儿祠堂好多,我在家从没见过祠堂。”
“北方原来也很多,后来因为历史原因各种运动毁掉了。”
明月望着李秋屿的侧脸,有些明白了,他好像什么都知道,世界对他来说一清二楚,没什么值得探究的了,所以他看上去对什么都很淡然,他不发脾气,也不爱计较,看不出特别喜欢什么,不喜欢什么,一切都行,一切都差不多。
“你还有好奇的事吗?”
李秋屿笑道:“有。”
“什么呀?”
“好奇你为什么这么好奇?”
明月害羞笑笑,她拨弄起耳钉,开学就不能带了,她美丽这几天也很高兴。
李秋屿腾出只手摸摸她:“我是开玩笑,有好奇心很好。”
手滑到她后脖颈上停留几秒,又抽了回来,否定刚起的意念。
“那你到底有没有好奇的事?”
“有的吧,好奇你将来的生活,学习,工作,还有其他的。”
“还有吗?”
“看看世界以后会变什么样。”
“现在的世界跟你小时候变化大吗?”
“很大,但人最基本的东西没变,喜怒哀乐,生死离别,这些不会变的。”
“你呢,你自己变了吗?”
李秋屿笑了:“在死之前,反复地死了多次,像个尸体,然后又活过来,现在还活着,大概是这么个过程。”
明月感觉出他是松弛的,愉快的,他有点什么跟往常不一样,虽然他看起来还是很无所谓。
“我一直没明白《鬼》的男主角为什么自杀。”她晓得他活过来了,所以能谈谈小说人物的死,“你知道吗?”
李秋屿道:“我说不好,你把书看完了?是那段时间看的吧?”
“哪段?”
他笑笑:“咱们有点疏远的那段时间。”
明月还是有点羞愧:“我是那段时间看了这本书,他自杀了,他的好朋友也自杀了,里面死了很多人,那本书叫我难受,我一直没跟你说过,因为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故事。”
李秋屿道:“你把小说角色,投射我身上了,是不是这样?”
明月哑口无言。
人一旦谈论一些深层次的东西,若是与己无关,尚能当作谈资,甚至有点做作地以为这是高级的精神交流。若不幸牵涉自己,就要时时刻刻“审判”下自我了,或美化,或接受,也可能是逃避。
李秋屿道:“我没有怪你的意思,这没什么,我没到这个角色那种地步,感情上完全失能,也不会做出让你心惊胆战的那种事,他做了,以为自己能坦然行恶,但最终意志垮台,所以自杀了,这是我的理解。”
那种事,她清楚是什么事,明月记得当初读到最后自白时的崩溃痛哭。
李秋屿想起刚才在她后颈的停留,微微有些躁意。
他对情欲又厌恶又贪恋,感官的享受真实,真实的东西未必美好,美好的东西又未必能带来快感,他客观知道阳光是美好的,鲜花是美好的,但视而不见,浑然不觉。理智上的知晓,让人疲惫,即使到此刻,李秋屿觉得这种认知,还是停留在理智上,一旦不能跟真实调和,承载的主体便要分裂,他自认为这段时间心情平静、祥和,此刻心头仿佛又闪出缝隙。
怪诞的念头从意识的海洋里一跃而出:我铺垫了那么久,还只是为了完全占有一个年轻的身体?
他仿佛看到赵斯同微微的笑意,李秋屿一个寒颤,手心又沁出冷汗。
明月的声音,像是从远远的地方传来:“我知道你不是。”
李秋屿思绪渺渺:“不是什么?”
她眼睛明亮,笑也明亮:“你不是旁人啊,你就是你,反正我不会再把你跟任何人搞混,其实我从来没搞混过。”
李秋屿道:“你对我这么有信心?”
明月笑道:“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了,你一定要信我。”
他的手心很快重新变得干燥,躁意消散,明月便唱起歌,声音怪大的,李秋屿的手机调成了振动,还是她先听见,不再唱了,叫他接电话。
这是个陌生的号码,李秋屿接了,明月在旁边听他说了句“我是”,李秋屿紧跟着好一会儿没说话。
“好,我尽快赶回去,配合你们的调查。”
他挂断电话,对上明月询问的眼,冷静说道:
“咱们得回去,出了点事情。”
明月紧张起来:“酒店吗?”
最坏的想象,是有人死在了酒店。
李秋屿直觉强烈,他没有一丝恐惧,好像这件事注定要发生,早在暴雨那天,他就有种预感,这样也好,他跟他之间,一定有事震动,作为赵斯同对他的一种别样报复。
他微笑道:“别担心,等咱们回去,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
第82章 回去的路程,不再那……
回去的路程,不再那么愉快了,明月心事重重,她时不时瞄李秋屿两眼,他淡然开着车,好像没受到什么困扰,心静得很。
“配合谁调查?警察叔叔吗?”
“派出所,叫我过去做个笔录,有些事要问我。”
“到底什么事?”
李秋屿其实也不是很清楚,有人报案,说酒店涉嫌协助**,且涉及未成年,理论上他不知情是不可能的,他是负责人,报案人称这就是他李秋屿参与组织的,给了一堆所谓证据。
这样乌糟糟的事,他不愿跟明月说,她马上高三,最关键的时候来了。李秋屿能想到的只有赵斯同,他得见他,必须见一面,他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,但接电话的瞬间,脑子里是赵斯同。
“明月,无论发生什么事,能相信我吗?”
“能。”
“好,有你这句话就够了,听我说,我可能遇到了点麻烦事,”李秋屿看她一眼,她眼里的慌张一闪而逝,很快又镇定下来,继续听他说话,“你别怕,我会想办法解决的,你得答应我,不要为我太担心,这事可以牵动你情绪,但一定还是以学习为重,不要让它过分影响你。”
李秋屿遇事是非常冷静的人,脑子很清醒,他不会因为自己的事表现出任何急躁倾向,他先安抚住明月,对她十分有信心,明月什么都答应他,跟他一样,答应的事就会做到。
没什么好怕的,没什么事比死更大,她觉得自己什么事都能扛,她不是小孩子了,不能只受庇护,李秋屿叫她困了睡会觉,她要陪着他。
“你也别怕。”
明月说了句安慰李秋屿的话,她神情是很温柔的,像个小媳妇,李秋屿笑笑,“我不怕。”
他开了很久的车,到市里是黄昏,赤圆的太阳正艳艳地往下坠,打在玻璃上,依旧刺眼。李秋屿把明月先送到学校,高三开学很早,底下的学生已经提前来学校了,寝室开了门。
“我等你再来接我。”她晓得只要他处理好事情,就会来接自己,李秋屿很舍不得她,他习惯每天跟明月见面,住同一个屋檐下,他突然厌倦这里,觉得一刻都不想逗留了。
他想交待她点什么,发现举目无亲,没一个能信赖的人,李秋屿心里这才涌起深深的恐惧,他不能有事。
“会来接你的。”李秋屿把她碎头发挂耳朵后边去,她静静望着他,李秋屿便把她拉过一些,靠近自己,在她额发上亲了亲,“记着咱们说好的那些。”
他在她肩膀上又抚摸了几下,好像放手很困难似的。
明月轻轻说:“我下车了,你去吧。”
她冲他一笑,这笑是叫他放心,李秋屿陡然冲动得厉害,手掌住她后脑勺,两人额头相抵,他缓缓蹭过她的鼻尖,有点耳鬓厮磨的意思,这是他生活的希望,全部的希望就在眼前。
他们没再说话,明月下了车,跟他招招手,李秋屿凝视她片刻,调头离去了。
派出所门口的月季开得特别好,又大又红,就是经了一天的暑气,晒过了头。李秋屿经过时,闻到了浓郁的花香,心里一松快。
大约做了一个小时的笔录,李秋屿不认识报案人,证据似是而非,派出所白天还没打算立案,他笔录刚做完,其中一个民警接了个电话,吩咐李秋屿随时等着传唤。
他暂时得以回家,出来时,天已经黑透,路灯亮起来。派出所附近全是饭馆,李秋屿随便进了一家,要碗面,一边吃一边想事情。面吃差不多时,他拨了赵斯同的号码。
赵斯同正跟公安局长一块儿吃饭,他看见来电显示,心情很好,爽快答应了李秋屿的邀约,他等着这个电话呢。
夜晚也没有什么凉爽的感觉,闷闷的,像是要下雨,李秋屿想起上回也是个雨天,电闪雷鸣,城市如墨。他到家后简单洗漱,倒了杯温水,坐沙发上等赵斯同。
雨没有什么前奏,好像只起了一阵风,哗哗的就下来了,打的窗户噼啪乱响。李秋屿站起来,走到阳台,开了点窗户,带着土腥气的雨点立马潲到身上,他很自然地想到明月说过,她喜欢夏天大雨点子刚砸到水泥地上的味道,她问他闻过没有。
李秋屿微微一笑,楼下有个撑着黑伞,打夜色里走来的身影,是赵斯同,他抬头看看,见窗户那站着个人,两人对视霎那,赵斯同上楼来了。
“真巧,又是个大雨滂沱夜。”赵斯同抖抖雨伞,放在了门口。
李秋屿站玄关看他,赵斯同这是第二次来,熟门熟路,像是回自己家一样不受拘束,他身上带着酒气,掩盖掉了古龙水的味道,李秋屿却依旧分辨得出,一个人的气息,是很强烈的。
“有柠檬水吗?解解酒。”赵斯同笑道,“吃点水果也行,差点忘了,你应该今天刚回来。”
李秋屿对古龙水的味道,几乎是忍无可忍了,他走到客厅,从茶几下拿出盒烟,点了一支。赵斯同还没见过他吸烟,有些诧异,李秋屿坐在沙发上,直截了当问:
“是你吧?”
赵斯同笑道:“是我什么?什么是我?”
“以你的风格,应该不屑否认才对。”
赵斯同转了转脖颈,好像应酬累了:“是你自己,你当年怎么做事的?你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做了。”
李秋屿确定了是他,也知道赵斯同一定找好退路,无论如何,不会损他半分。
“什么时候计划的?总得做点准备工作。”
“我早提醒过你,你不能过那种生活,你看看,是不是变蠢了?以你平时的细心谨慎,早该留意到酒店可能哪里不对劲,但是你脑子里,现在只有老婆孩子热坑头那一套,就眼瞎了,耳朵也聋了。”
赵斯同微微嘲讽着,李秋屿直视他双眼,他也不避,是没什么好避的了,两人到了图穷匕现的地步。
“看来你跟酒店里的人也混熟了。”
赵斯同站着四顾,像是欣赏他的家,摸了摸墙壁。
“我住这么久,不应该熟吗?我不像你,独来独往,我喜欢热闹,只有多跟人打交道,才能心胸开阔不忧郁,你说是不是?”
赵斯同跟李秋屿打着太极,他好像什么都说了,又什么都没说。
他老早注意到酒店里一个叫方永兵的人,是酒店的部门总监,这人犯过错,李秋屿私下找他谈的话,方永兵是个有些能力但急功近利的人,总抱着一副怀才不遇心态。他对李秋屿的不满,李秋屿心知肚明,只要大体上过得去,李秋屿不是个喜欢苛责别人的人。
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弱点,赵斯同总是能准确地发现人性中的弱点,在他眼里,人的弱点无非几样。有的放矢,对症下药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赵斯同享受攻破旁人弱点的过程,他对这些人,充满肆意嘲弄,他只要出一个旁人不能拒绝的条件,任何事,他都能全身而退,自己手上不沾一点灰。
李秋屿默然着,手指往烟灰缸点了点:“张蕾是你让她来的?这件事跟她妈妈有关系?”
他脑子特别清楚,一点点把事情拼凑起来,一些只言片语本是生活中无意的话题,现在慢慢织成网,用来网他李秋屿。
赵斯同笑道:“你看看,我说对了是不是?你的脑子得动起来,不动只会毁了你。一个人,一旦滑向庸俗的生活,再杰出的头脑也禁不起庸俗的摧残,你会泯然众人的,我替你心痛。”
李秋屿又陷入沉默,赵斯同在自己的逻辑里太完美了,他能把一切事情说得合情合理,丝毫不受外界影响。他无法影响他了,不会再像大学时代那样,他那时还残存一点少年人的可爱狡猾。
“彼此彼此。”他徐徐吐了个烟圈。
赵斯同显然是痛恨他这句话的,李秋屿的至深罪过不在于背叛自己,而是背叛自我,他把原来的自我杀死,赵斯同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部分消失,好像底下文物见光,完全破坏了他的斑斓色彩,他不该出土的,应该永不见天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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