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秋屿沉默着,过会说道:“你同学的伯伯,应该是打工时吸入了大量粉尘,又没有保护措施,才得了这个病。他们估计也不懂维权,一是不知道去要赔偿,二来即使要,也很难要到,毕竟可能连劳动合同都没签。这种事,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解决的。你记下来吧,也许将来能像吴毅那样,写一篇《乌有镇尘肺病调查报告》,让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个事。”
明月心里稍得安慰,只有李秋屿,会耐心听她说话,把她完完全全当一个“人”来对话,她情不自禁靠近他:“同学也要去打那种工,他说挣的多,我劝他别去,他好像无所谓,我担心他会像他伯伯那样,也得这个病,这个病本来不是遗传的病,可因为必须去打工,反而像遗传的了。我当时看着同学,感觉非常怪,说不上来,好像两代人只能走一样的路,你能听懂我说的吗?就是如果我不念书,可能我也还是个卖豆腐的,或者去打工,生一个娃娃念不好书还是打工,一直都这样,走不出这个圈圈。”
李秋屿点头:“能,我知道你的意思,你设想的没错,所以要好好念书,从你开始,打破这个圈圈。”他觉得一段时间不见她,她就好像又成长了,特别快,眼睛极容易发现什么,心灵紧随其后,他没有错过这样好的幼苗,这让他的处境也好起来,他有了事情做,他在想这些的时候,目光一直停在明月脸上。
书房只亮着一盏台灯,灯光柔和,李秋屿的脸庞也变得跟灯光一样,可眼睛却黑得浓重,明月脸有点热了,她捏起烟:“你怎么抽这个啊?以前都没见过。”
李秋屿笑道:“偶尔想起来抽一根。”
明月说:“你有心事吗?你说过,你有大人的那种烦恼,是工作吗?还是,”她若无其事的样子,还在捏烟蒂,“你跟女朋友闹别扭了?”
李秋屿只是笑,看着她不说话。
好像那烟很有意思,明月把玩不停,捏来捏去:“这不公平,我什么都跟你说,你是我最信任的人,我对你来说,就是个小孩儿,无聊的时候消遣消遣,听我说些村里的事。因为你活在城里,把我的话当新鲜的听,”她说着说着,神情有些落寞,“其实你大部分时候,根本想不起我,我见识没你多,也不懂大人的事,但我比你坦荡,我不会装着好像很需要人家,或者不需要。”
她终于把烟丢开,本来坐桌子上的,不再荡着腿,滑了下来。李秋屿的手臂很长,伸过去手掌按在了她肩上:“你也是我最信任的人,可能我没说过,让你误解了,我确实很无聊,也没你坦荡,不过今天不是因为工作的事,不是因为跟女朋友闹别扭才坐这,我有时仅仅是想一个人待着思考点事情。”
他的手表摘掉放桌子上的,拿过来,把玩不已:“我刚还在想,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时间,这只是人们做事需要的一个工具,符合人的秩序,什么时候去做什么事,分分秒秒,安排清楚,但时间本身是不存在的,很多东西都是。”
明月头一回听这样的观点,她又不动了:“我家挂了个钟,但奶奶基本不看,她靠听鸡叫起床,人种庄稼也不太爱看时间,天黑了自动回家,靠的是太阳,有时还靠月亮。”
李秋屿若有所思:“靠大自然。”
“对,城里就不会受大自然那么多限制,我在庄子里只有出月亮时才出去玩儿,城里不一样,晚上到处是灯光,人半夜不睡觉也能去玩儿,交通也方便,城里的时间好像比庄子里的长。”
“都是一样的,城市把时间塞的太满了,所以显得长。”
手表早没了人的体温,握着凉凉的,明月好像第一次认识到它:“表的发明把太阳月亮的地位赶跑了,太阳也得听表的。可我还是喜欢看太阳,有几次傍晚了,我坐教室里觉得日头肯定在西面,想要看看,却被楼房挡住了,我看不到夕阳,心里会有点忧郁。”她说完,脸在那手表上挨来挨去,完全无意识的一个动作,像是要再听听时间。
李秋屿凝视她,有种很明显的冲动,却是静坐着的:“戴着吧,方便看时间,你不是嫌城里不好看太阳吗?”
手机大作,把两人都震了一下,明月瞥见屏幕上的两个字,把表丢下,立马从书房走了出来,她心里砰砰跳,血液仿佛都开始加速流动,有种突然被驱逐的狼狈。她听见书房里有低低的声音,李秋屿很快出来,一边穿衣服,一边说:
“你向蕊姐姐不舒服,人在医院,我去看看,你把门反锁了,害怕吗?”李秋屿犹豫着,大半夜把孟文珊喊来也不合适,明月却摇头,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,他在沙发前站片刻,明月催他,“你快去啊,我一个人行的。”
“把门反锁好,要是听到外头有动静千万别出来,给我打电话。”李秋屿交代完,出了家门。
寒夜刺骨,一切寂静无声,昏黄的路灯照下来,忍冬丛鬼魅似的,一幢幢楼高得像刀,黑黢黢往苍穹里搠进去,零星几户亮着灯,反倒像海里的浮光。
不靠钟表,只靠大自然本身,能察觉出是深夜吗?李秋屿突然驻足,回头去找自己家那扇窗户,已经熄灭了,混在一样面目的人家里难以辨别,他心里的亮光也随着熄灭,好像再往前走,弃之不顾,那窗户绝无可能再亮起来似的,李秋屿被一种恐惧抓住,不是来自黑夜,又恰是来自黑夜。
他大约停顿了一会儿,调整下自己,继续往前走,四周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声,非常清晰,鬼走路才没有声音,他怎么又想起了《鬼》呢?等他的意识再次回到现实中来,地下车库到了,空无一人,若换常人,心里多少打怵,他也打个寒噤,却不是为车库。
他坐进车子,打着了火,汽车哄的一声,像是惊醒了他,有一个念头无比清晰闪现出来,仿佛一生的走向都在此刹那,他必须把握。
李秋屿突然熄火,拔了钥匙把车门一关,又走了出来。他走得很快,几乎是跑着回来。
明月本都躺下了,听到敲门声,吓得一个激灵,心脏都缩紧了。她胆子很大,不怕鬼,却怕城里的人……外头李秋屿喊她名字,明月疑心听错,光脚跑过来,探头探脑问,“是你吗?”
“是我。”
明月开了玄关的灯,从猫眼那看了看,开门问:“你忘拿东西了吗?”
李秋屿把门带上:“不是,不去了。”
“怎么不去了?”
“医院有医生,有护士,比我专业,我去了用处也不大。”他把手套摘下,看眼明月,“怎么没穿鞋?”
“向蕊姐肯定想着你去,你不去,她会难受吧?”明月心里竟一阵窃喜,她觉得不道德,脸热敷敷的。
李秋屿笑微微说:“没事,我会跟她解释。”
“不去真的行吗?”明月迟疑问,李秋屿摸摸她脸蛋,他手心很热,阳气特别足,好像从来不会冷似的,“睡觉吧,明天送你去学校。”
“不去看向蕊姐姐吗?”
“送完你再去,不着急。”
还是要去的,明月心里又涌起强烈的孤独来,她只拥有他一个夜晚。
李秋屿是怎么跟向蕊解释的,她不清楚,只晓得开学大约整整一个月,她都没再过李秋屿,那会儿,学生们羽绒服都脱掉了,初春神出鬼没。
向蕊是急性肠胃炎,请了一周的假,李秋屿在她最难受的一夜没来,她想着,他再也不用来了。可他再出现,她即刻原谅他,倒没说什么抱怨的话,李秋屿看着如常,还是很体贴,整个人自自然然,没有什么不一样。
天气倒反常,突然热起来,催得公园里的花着急忙慌开了,蜂子也出来,周末踏青的人很多。向蕊养好了身体,精神也好,换上新买的春装,身段婀娜,特别漂亮,走到哪儿都吸引人目光,她来酒店找李秋屿,好些员工都认得她,跟她打招呼。
她想跟李秋屿一块儿去散散步,赏赏花,呼吸呼吸新鲜空气。李秋屿在前台查看今天的预抵、预离,对了下临时账务,大约12点出头,才带向蕊吃饭。
李秋屿开了间房,叫人送餐,向蕊知道他的意思,一进房间,便脱下风衣,使唤李秋屿挂衣服。
他这个人,这种时候总是很没正形的,说些露骨的话,向蕊每每听得浑身发麻,她抱着他亲,李秋屿避开说:“先吃饭吧。”向蕊娇嗔着打他两下,眼波流转着,“我来那个了。”
李秋屿没有接话,看看她:“果汁是加热的。”
他随意问了问她工作的事情,闲说几句后,向蕊撅嘴道:“我想要新款巴宝莉风衣,你给我买。”
李秋屿慢慢搅动汤匙:“以后我都不能给你买东西了,当然,如果你遇到困难需要我帮忙,我会尽力。”
向蕊脑子慢半拍,一时没明白他这什么意思,直勾勾看着他,等反应过来,她脸都气红了:
“什么意思?厌倦我了?要把我甩了?”
李秋屿是不爱吵架的,尤其跟女人。
“我说过,我们的关系,大家来去自由……”
“李秋屿!”向蕊忽然发了火,她直抖,“你是不是太过分了,你扪心自问,打去年开始,你对我的关心够吗?你不觉得我们早出问题了吗?可我爱你,所以我可以睁只眼闭只眼,我一直为我们的关系做努力,希望像从前那样,你呢?你做什么努力了?你是不是有别人了?”
李秋屿很平静,没有任何激动的感觉,他对向蕊的反应冷淡,可理智告诉他,他应该表现出歉意,最起码面子上过得去。
“我没有别人……”
“你放屁!”向蕊冷笑,她不够聪明,神经也大条,可她还是个女人,有女人的直觉,她憋了许久的怨,像毒气一样统统释放了出来,“我那天叫你来医院,你为什么没来,别以为我不知道,是李明月来了对吧?初**生报道,你以为我不会去打听?你一个大男人,天天守着一个花季少女,你存的什么心思?你敢承认吗?!”
她眼睛几乎要喷火了,向蕊不是这样的,她简单,开朗,长这么大都没跟人吵过架,她一直高高兴兴的。现在好了,李秋屿把她变成这个样子,凶狠,想歇斯底里,她要是变疯女人,那一定是李秋屿害的。
李秋屿心头一阵嫌恶,面容依旧平静着,他的眼睛里,充满了对女人的怜悯和包容,一点不像假的。向蕊看着这样的一双眼,更生气了:
“你好虚伪啊,李秋屿,为什么这样看我?好像我在无理取闹似的。”
“没有,你发脾气是应该的。”他很温柔说道。
向蕊的眼泪淌下来,李秋屿拿了纸巾,给她擦泪,她重重推开他:
“别假惺惺的,我做错什么了?你要这么对我?为什么?你告诉我,是不是李明月的缘故?我早就觉得不对劲,崴个脚需要你天天巴巴地接送?你照顾她就这么上心?这么大姑娘了,跟爸爸都得避嫌,跟你这个表亲还不知道?是不是有一天你要把人照顾到床上去啊?”
向蕊眼睛通红,讥诮地看着李秋屿,不等他辩驳,自顾自快速控诉着,“人才十几岁,你都三十了,李秋屿,等人家风韵犹存的时候,你都老头子了,谁乐意挨你?”
李秋屿没有要辩驳的意思,他一直在听,脸上那样和气,镇定自若,对于这样的指控,分毫怒火也没有。他好像只关心她流眼泪了,是个伤心人,他给女人拭去泪水的动作柔情万千,温文尔雅。向蕊浑身的血液还在乱窜,平时的教养,所受的教育,统统算个屁,她觉得委屈,太委屈了,一张嘴,全是口不择言:
“就是她,就是她来了之后你才变的,你跟她上床了吗?这是犯罪你知不知道,啊,不止犯罪,还是乱|伦,李秋屿,你疯了吗?你是不是觉得能上一个小处女特别刺激啊?”
李秋屿始终是一种“我宽恕你胡言乱语”的神情,分毫不变,他依旧温柔注视,向蕊咬牙切齿,“你为什么不说话?是她吗?你为什么非把她弄家里去?我真没想到,你原来这么龌龊,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这种事,一个巴掌拍的响吗?”
她越说,越觉得自己愚蠢,亏的之前还真心把李明月当小妹妹,向蕊觉得这两人都可恨,一块儿把自己变成个蠢货。可李秋屿呢?他那是什么表情?她就没看懂过。
向蕊呜咽着扑到了他怀里,李秋屿微微扬首,避免她的嘴唇碰到自己,他的手也是温柔的,抱着她,像怀抱自己的女儿,轻轻拍抚着后背,叫她慢慢平静下来。
第40章 向蕊是累了,伏在他……
向蕊是累了,伏在他怀中良久,李秋屿完全是自己意志的主人,他隐藏起嫌恶,用一种谦虚且真诚的语气问她:“能听我说两句吗?”
她眼睛还有点红,她极爱美,像是意识到刚才的失态会显得丑,向蕊撩了撩头发,还是满含怨气地瞪他。
李秋屿说:“一切过错在我,你以为是明月的缘故?这误会太深了,我从没提过自己的家事,是因为那些东西,太难堪了,直到今天也不想说。但明月是母亲那边托付给我的,她跟我的关系,要比你想的近,我们其实并不是表亲,至于是什么,出于对她的保护,我不能说。有一点,我答应过家人,一定会照顾好她。”他这样至诚,叫人不得不信,向蕊一下怀疑起自己刚才的发狂是否冤枉了李秋屿,她异样地望着他,想从他的眼睛里看出点作假的成分,一分都没有。
她脑子快快地转起来,试图猜测出什么,李秋屿专注地回应着她的目光:
“再说说我们本身的问题,你是要结婚的,建立一个正常的家庭,有一个爱人,有可爱的孩子。我不能给你,我从没想过成家,这你是知道的,我不能再继续耽误你。当然,我得承认,我厌倦了,厌倦一切,包括我自己,你也能看出来我除了工作,没什么交际,我本质上是个很无趣的人,你不一样,你充满活力,热爱生活,这也是当初吸引我的地方。但时间久了,我觉得这些也没什么意义可言,我没什么生活动力。像我这样了无前途的人,不该拖着你往下坠,我只希望,我们能好聚好散,最起码,我们曾经相爱过不是吗?”
他因为说了一部分真话,而使得全部话语为真,赞美女人,本就是毫不费力气,李秋屿总能找出不一样的点来夸赞她们。向蕊是漂亮的,夸这点,毫无新意,他要让她相信,她吸引他的不是肉/体,她靠别的打动了他,她在他这里是特别的,这总比生物本能要体面一些。他流露的神情,目光,都是对自己的责备和遗憾,向蕊的母性被激发,她突然更加怜爱起这个男人,好像他在受着什么苦楚似的,她忍不住抚摸他的脸,“你真的爱过我吗?”
李秋屿说:“当然,只是我不配得到爱,我容易厌倦、乏味,你应该去找更好的,是我亏欠你,我不希望你原谅我,但我希望你能慢慢忘掉我。”
向蕊急切摇头:“不,我不要忘了你,不结婚也没关系,我要跟你在一起。我们谈的这些日子,过得不是很高兴吗?”
李秋屿眼睛眨都没眨一下,再次避开她凑上来的嘴唇,头往一边去了:“不值得,你这么好的女孩子,应该有个幸福的家庭,你继续跟着我,只会过一种没有爱意,甚至连性生活都没有的日子,这不该是你承受的。你现在只是一时冲动,会后悔的,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。”
他循循善诱着,忍耐一切,要不动肝火和和气气地送走向蕊,他要摆脱她,她的肉/体固然成熟诱人,但有胜过的新东西出现,他就会去追逐、狩猎,哪怕这意味着要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禁欲生活,这对李秋屿来说,是巨大的灾难,要证明他是自己意志主人的时刻又到了,他必须做到。
“我跟你道歉,刚才误会了你跟明月,我真是气急了,才说那样的话,你别生我气好不好?”向蕊脸上变得惭愧,李秋屿看着,心里真的动了一分怜悯,但他知道,他永远不会原谅她的那些话,他微微一笑,抚慰她说,“我明白,人在气头上,什么都说得出来,都是我不好,错在我。”
“那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?”向蕊天真地仰头。
她身上的弱点,不仅仅女人有,人在骤然失去的一刹,必定不甘,李秋屿这会儿是真宽容地想,应该给人接受的过程,他平静地可怕,心里同样如此。
“忘了我吧。”他的腔调还是温柔,可只叫人觉得冷酷,向蕊不懂
,既然心里没有别人,为什么会突然提分手,她的脑子,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事情,她需要时间想一想,但注定徒劳。
这顿饭是没法好好吃了,向蕊心是满的,又空落落,她两眼水光光,穿上风衣,说:“我们都冷静冷静吧,我不要好聚好散,我要一直好好聚着,我记得大学的时候,有个外国女人,很出名,”她念书时实在不上心,听老师提过,怎么都想不起来,“她那个情人也是名人,他们没结婚,但一辈子是情侣。”
“但他们同时可以跟别人发生关系,你不介意?你真的能做到不介意这种开放式关系?”李秋屿说道。
向蕊心里一沉,她压根不记得还有这么一回事,只记得不结婚,谈一辈子恋爱。她无话可说,心绪混乱地打开房门走了出去,她忘记拿包,李秋屿快步追上去给了她,她又推搡他一把,带着怨气。
走廊的尽头,刚刚入住的赵斯同站在门口,笑看着两人,李秋屿同他目光交汇,赵斯同一脸的了然,冲他微笑。李秋屿没再去追,他返回房内,继续吃饭,他完全没受影响,吃到一半,非常精准的直觉袭来,李秋屿静静起身,离开房间,站到栏杆那望向一楼的咖啡厅,赵斯同已经坐在向蕊对面,他在跟她说话,向蕊低着头,显然情绪不高。
不用抬眼看,赵斯同都知道李秋屿在看他们,他也知道,李秋屿知道自己知道他在看他们,一切都这样迷人,恰到好处,一切都刚刚开始,生活真伟大。
“原谅我的冒昧,我实在是担心你这样跑出去,可能会忽略安全,等情绪好点再出门吧。”赵斯同非常斯文,他外表俊美,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反感,他深知,一个丑男人这样开口,不冒昧也是猥琐,但自己不是,果然,向蕊最起码不讨厌他,她抬眼看看他,赵斯同请她喝了杯咖啡。
向蕊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感,似是而非,她道了谢,没什么说话的欲望,赵斯同也不说,陪她坐了会儿,向蕊终于要起身:“我该走了,谢谢你。”
赵斯同微笑说:“是李秋屿欺负你了?”
向蕊惊讶:“你,我们认识吗?”
“以前不认识,刚刚算认识了,我认得李秋屿。”赵斯同抿口咖啡,打赌她会重新坐下,向蕊犹豫着,“你是秋屿的朋友?没听他提过。”
赵斯同说:“算熟人,我不在本地,过来谈生意,他没跟你提过很正常。”
向蕊心里悸动:“他跟你提过我?”
赵斯同笑道:“你气质这么出众,不用他提,天生就能吸引到别人的目光。”
向蕊矜持地挎了挎包:“你好,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。”
“赵斯同,怎么称呼我都行,不要见外。”他伸出手,彬彬有礼,向蕊见他这样落落大方,外貌不输李秋屿,心底小小的虚荣被满足:我是有人爱慕的。她也伸出手,赵斯同的手很软,男人的手竟然这样软,她心里吃惊,觉得那触感特别。
“吵架了?我来说说他,叫你这样的女孩子流眼泪,李秋屿简直是犯罪。”赵斯同已经品鉴完了向蕊,她很窈窕,五官精致,是个标准的美人,哪怕没有灵魂,也是上好的花瓶,男人见了会心痒,想要尝一尝她的滋味,李秋屿尝过的,他都想试一试,不单单出自性/欲,他更想知道李秋屿上过的女人,到底是什么样的,在于李秋屿,不在于向蕊。
哪怕李秋屿有一天跟个丑的、老的、臭的、瞎的、缺胳膊少腿的女人上了床,赵斯同都会兴致盎然。他清楚站在栏杆那的李秋屿应该看出他的意图,赵斯同非常期待,他会不会出手阻拦。
恶和善都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,这是人定义的,也许本来没什么区别,在造物主眼里,可人要体现自己的意志,便要区分一切。就像颜色,黑和白是人赋予的名词。既然善恶都是人的创造物,那么人人都有权利去定义自己认为的善恶,它们都存在,短短一生,应该都去体验一番才不浪费生命。赵斯同想起大学时第一次听李秋屿表达观点的那一刻,是如何的心潮澎湃,他一直有种混沌的感觉,到了李秋屿嘴里,一下清晰起来,他想要践行的生活,有了高屋建瓴的指导,李秋屿不去行善,也不去作恶,他是旁观者,他是天生的蛊惑者,赵斯同不知道他有没有变,他一想到被注视,人又兴奋起来。
李秋屿是在看两人,他无动于衷,理智告诉他出于道义应该提醒下向蕊,但道义是什么?他毫无波澜地目送两人前后出去,清楚预知,赵斯同一定会跟向蕊发生关系,不在今天,不在明天,一定在某一天,而这将被向蕊视为报复,却很快混同于新的情欲,她会迷失。
一丁点寻常男人会有的愤怒他都没有,赵斯同不是他李秋屿的作品,是他自己要当作品,李秋屿想到这点,又折回去吃饭。
男女分手,有一方不乐意,总归要纠缠纠缠,向蕊装作无事发生,照样联系李秋屿,要一块儿吃饭,一块儿看电影。李秋屿一次也没答应,他的语气是温和的,但绝无动摇的意思。向蕊在电话里恨恨向他示威:“你有个叫赵斯同的朋友是不是?他比你体贴多了。”
她无法向身边人哭诉,这太丢人,她跟朋友炫耀过李秋屿,这样毫无预兆被甩,会被耻笑。向蕊和赵斯同不熟,本没有倾诉的理由,可这个男人,非常贴心,一次交流就能打开别人心房,她和他都认得李秋屿,这让她情绪有了宣泄口,赵斯同耐心十足,他为她分析局面:可以适当争取,但争取不来,便没纠缠的必要,这样只会让男人离你越来越远,反倒不如好聚好散,彼此最起码留个好印象。
男人应该更懂男人,向蕊一会儿觉得他的话有道理,一会儿又十分不甘。她希望证明自己是有魅力的,你不稀罕我,有的是人稀罕我,同时又期待着李秋屿能有危机感,从而回头。
李秋屿早早洞见她的心理,他了解她,也了解赵斯同,赵斯同根本不用耗费多少精力,就能操控她,他好言提醒了一句:
“离赵斯同远点儿,好好过你的生活。”
向蕊反问:“你们不是朋友?你意思他不是好人吗?”
李秋屿说:“他这个人很不简单,你没什么心思,还是不要接触这样的人为好。”
她突然聪明起来:“我们和好,我肯定就不和他接触了。你不能这么霸道,分手了还管我和谁来往。”
李秋屿就没再说什么了,他管不了,一个成年人,想干什么旁人是很难劝的。他心底认为这件事该他的部分,已经了结,在一个明媚天气来学校找明月。
在学校门口,他遇见了乔胜男,这样的天气,她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薄呢子外套,没有熨烫,皱巴巴的。头发常年扎着个半低马尾,用黑皮筋,什么装饰都没有。李秋屿印象里,她一直这个样子,两人打了招呼,乔胜男推着自行车跟他聊了几句。
“上学期她跟李雯那个事,我本来担心,会影响她学习,但这学期开学以来我看她状态很好。”
李秋屿说:“我前段时间打电话问过她,在寝室住还习不习惯,上学期没怎么住,就崴了脚,我担心她跟同学们的关系。”
“我私下问了秦天明,她们一个寝室,也还都好,大面上过得去,这就够了,只要不影响心情。”
李秋屿笑道:“乔老师这么关心明月,真是太感谢您了。”
乔胜男似乎不爱笑:“应该的,对了,李明月上学期有篇文章发表在杂志上了,杂志社寄了稿费,跟你说过吗?”
李秋屿笑问:“什么时候的事?我还没听说。”
“刚开学没多久,我给她取的稿费,没说吗?”
这么重要的事,明月没说,李秋屿跟乔胜男聊完,往教学楼这边来。迎春花把这附近点缀的极美,星星鹅黄,很有朝气,他看见一两个不知什么原因提前跑出来的学生,个子很高,但一眼瞧着就知道是中学生,那股青春的感觉,是藏不住的。他忽然意识到,一旦进入校园,其实明月没那么需要他,这样多的同龄人,他跟他们比,确实显得老了。
快放学了,李秋屿爬到三楼,在楼梯那等,铃声一响,他走到教室的窗外,很快看见明月,她正笑笑地跟秦天明说话,学生们收拾东西往外走,到门口都看看李秋屿,她的寝室长认出他,连忙喊道:
“小表叔好!”
旁边女同学捂嘴笑,开玩笑闹着她重新喊,要喊“哥哥”,寝室长说:“你们也太坏了,那这么着,李明月跟我都差辈了呢。”李秋屿微笑着,这的确是明月的同龄人,无论少男,还是少女,在同一个世界里。
这会儿人多,明月半天没出来,李秋屿避开人潮,等人走差不多,却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了明月,她偷偷混人群溜了,早看见李秋屿,但少女的心总是古怪的,她猫着腰,藏秦天明侧边,叫她挡着自己,一股气跑下一楼。
“怎么还捉弄你表叔啊?”秦天明很不理解,明月往上看看,“他无聊了才会来看我。你不懂,大人要是想看你,肯定是周围都无聊透了,实在没办法了。”
秦天明一头雾水:“什么?亲戚来看你,还不领情,快去吧,找不到你肯定着急。”
明月心说,急就急呗,他才不急。
李秋屿下了一楼,明月若无其事:“你来啦?刚才人多,我被挤下来了,忘记喊你。”
她换了春装,头发扎起来,零星的碎发垂在耳旁、颈后,露出洁白的额头,脑袋小时候睡得特别漂亮,形状完美,少女的气息芬芳,不用靠近扑面而来,李秋屿知道她撒谎,带着她自己不懂的敌意。
“我这段时间忙,有些事得处理,饿不饿?”
明月说:“知道,你忙工作,忙着谈恋爱,你是大忙人,能百忙之中抽空看看我,就很了不得了。”只要开学,李秋屿便忘记自己,投入他自己的日子里去,一切都是虚假的,好像他能清楚分割开和人的关系,她却不能,他的笑容,动作,甚至是身上的气味,都深深种在她心里,她发现坐进教室里,很想念他,巴不得他是自己的某科老师,好能天天见。这种想念,居然超过了对奶奶对家的程度,明月受惊,唯有更努力地学习,疯狂地学习,来抵抗这种可怕,她不觉得李秋屿应该超过自己的家。
这其间,又发生了一件事,英语老师带着大家看了一部电影,叫《双城记》,里面有亲吻的镜头,同学们立马起哄,笑得大声。她看到那样的画面,心里重重一跳,仿佛见到李秋屿跟向蕊的样子,而且,他们这个样子,叫全班人都看到了,那笑声,倒成了对她的嘲讽。明月像是在梦里,又不是,等电影放完,她都尚有一丝心悸。
天哪,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过的什么日子,有多少种感受,明月决定惩罚他,再也不跟他说自己的事,好像《双城记》那部老电影,是他跟向蕊演的。
第41章 “你让我想起丽莎。……
“你让我想起丽莎。”李秋屿笑道,明月警惕,都忘记要跟他生气,“谁?”
“丽莎。”
丽莎?!学校里有个退休的女老师,养一条狗,叫丽萨,丽萨一乱跑,女老师总是拖长腔叫,“丽莎!丽-莎!”学生们都学会了,拖着长腔,对上厕所不出来的同伴喊,“丽莎?丽——莎,跑哪儿去了?”
“你骂我,”明月忽然像只敏捷的兔子,扑到李秋屿身旁,李秋屿虚虚揽住她,又很快松开,她的脾气变得难以捉摸,上一秒,还在发难,这一秒,高兴得像小孩。
“你也知道郭老师的狗叫丽莎,对不对?”
李秋屿笑道:“我哪能知道这个?我说的丽莎,是一本俄国小说里的人物。”
“什么样的?我很像她吗?”
“刚刚跟我说话的样子像。”
“什么样子?”
“就是刚才你跟我说话的样子。”
明月过去挠他痒痒,笑得要命,“你说不说?我看你说不说。”李秋屿莞尔,自然地一把搂过她,像夹一本书似的钳制着她朝外走,“先吃饭,不饿吗?”
不远处,站着看他们的孟文珊,她因为下课晚,看到这一幕,太亲密了,李秋屿跟这孩子太亲密了,她看得不适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,她想上前说两句话,可这两人,完全没看到旁人一般,她其实是听不到声音的,但又仿佛听到了笑声。
今天是周六,下午没课,时间非常充裕,李秋屿要带她到一家粤菜馆尝鲜,明月不肯,她要请他吃面。
“反正今天我请你,请不起好的,吃碗牛肉面还是够的。”明月拉他进了一家小馆子,店面不大,能坐四五桌人,地上油腻腻的,但桌面还算干净,她指着上头菜单,“你可以点大份,多放牛肉。”
李秋屿说:“怎么突然要请我吃饭?”
“你请我那么多回,也兴我请你的。我早就想好了,要请你吃饭。”明月到窗口要了两碗面,找个角落的位子,很贴心地拽一截卫生纸擦来擦去,才叫他坐。
“是稿费吗?”李秋屿直接问,明月怔了怔,很快面不改色说,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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