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,只要想到。他刻意忘记,这双笑眼又来找他,不是她要来,是他把她召唤来的。她不在了,没有**,没有灵魂,他的意志说,叫她来吧,她便来了,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。
他的头要疼炸了,像电流滚过,刀子在他身上一道道细致划着,生怕错过任何分毫肌肤。他的理性,他完美的逻辑,全叫这个笑摧毁了。他所想的,所行的,都成罪恶,他最初是隐隐的得意,转瞬成一辈子的重担。他只有把善恶模糊掉,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,无动于衷,不再做任何事,才能活着。
他自以为的周密、隐蔽、以恶制恶,自己还能全身而退,彻底失败了。没人窥探到,除了俄文邻居,伯伯了解他的聪明、心智,一定把他想成了小恶魔,要本能地远离。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,也没伤害过别人,对旁人落井下石过。他最能发现人的恶,察觉到人的恶,李秋屿跟他一对视,便清楚他知道了。但他没有说什么,他只是避开他,就完全否定了他。
确实是恶魔,他独自有条不紊计划、实施时,享受到一种至高快感,他是聪明孩子,那些成年人算什么?一只臭虫,臭虫没有品格,没有思想,只是寄存在一具成年人的身体里,他动一动脑子,就能让臭虫互相撕咬,互相毁灭,他要验证自己有这样的能力。他沉默寡言,有些苍白,在角落里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,他自己也像只猫,没有动静,谁也想不到是他,人们只会惊慌、恐惧,他镇定自若,冷静沉着,从未想过半途放弃,甚至有种崇高感,并深信自己是对的。
只要一个笑脸,这一切就都完了。只差这么一步,就能完美结束,并且在他余生里都引以为傲,他会做更多的试验,获得更多的成功和快感,他是无名英雄,不需要人知道,只需满足自己,良心无虞。没人能审判他,灵魂无罪。
李秋屿一度恨过小女孩,他知道她无辜,她太无辜了,所以他才去恨她,她但凡有一点不那么无辜,他都不至于恨她。以致多年之后,他完全能理解自杀的穷苦同学为何恨自己,他没能抱住小女孩,但选择抱住了跌向自己的男同学,尽管他还是死了,她也早已死去。
所有的事情告终后,李秋屿十分平静,他一切如常,时间的船载着他一夜之间便驶离少年时代的港口,他没成年的时候便成年了。
“这个草莓真漂亮。”李秋屿拿起一颗草莓,像远眺暮色,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叹。明月凝视他的脸,她静静淌着眼泪,她知道他还有最重要的东西没说,她在等,李秋屿却忽然说,“人为什么喜欢草莓?因为它味道香甜?为什么喜欢那只猫?觉得它可爱?还是无聊时当解闷的小东西?猫死了,人们觉得伤心,但很快能找到替代品,爱抚它、逗弄它时,未必是出自于善意,可能仅仅为了满足自己。但狠狠抽打它时,却是纯粹地想弄死一个生命,不掺任何杂质的恶念。我也许从没真正喜欢过那只猫,也没真正爱护过那个小妹妹,我只是怪她,怪她们母女两个为什么出现在了某个环节上,让整件事性质完全变了。我本来在所有环节之外的,最后不得不和她们一起永远钉死在那里,”他用力揉起脸,“我太卑鄙了,到这个时候居然还这么想,可见我跟赵斯同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人,他说的没错,我是个极度虚伪的人,我做这些的时候,是只想寻求什么正义吗?我有自负,优越感,就像姐姐……她迷恋我,是有悖人伦道德的,一只老鼠偷了人的粮食,是没道德吗?它的角度只是仅仅找吃的,道德是人给它的,它其实什么都不懂……姐姐可能把自己当老鼠了……”
李秋屿几乎进入一种谵妄的状态,他眼睛出奇地亮起来,火烧一样盯住明月,“你害怕我吗?我对你也是不道德的,我对谁都没道德,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,事情发生过后,什么都没有了。我学法学,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些强有力的借口,看各种各样的书,也是这个目的,我必须是无罪的,不能有罪,只要我后续不再做什么,就不会再有任何事和任何人来骚扰我,但我为什么还是做了?为什么要资助你念书?知道那个伯伯怎么发现的吗?我复盘多次,也许是我在他家沉迷阅读心理学书籍的时候,也许是我问他怎么看待《罪与罚》主人公的时候,也可能是我盯着别人时,流露了一些不太正常的眼神?他非常聪明,什么人都见过,他本人是极其正派的,我一直认为,只有至纯至善的人,才能有这样的识人能力,因为自身跟恶是两极,相互排斥,所以哪怕恶装成善,他也能敏锐地嗅出些蛛丝马迹。他嗅到了,却没有问我,什么都没问,他只需要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一眼,就知道我能猜出他已经知道了些什么。他连劝诫都没有,是觉得我无可救药?还是觉得我跟他最初的印象南辕北辙,失望至极,不想再说一个字?赵斯同亲近我,总是把我当同类,我确实是他的同类,要不然他不会找上我。你疏远我是本能,任何人看清我真实面目,都会疏远我,除非同类。我无论再怎么找借口,说服自己当初是正义之举,替天行道,对那条街上的人毫无损害反而是件好事。确实是这样,大快人心,老百姓总是期盼有个青天大老爷出现。但这些借口都无济于事,掩盖了我真正的心思,我只不过想证明自己比别人都聪明,对付蠢货易如反掌,没错,他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蠢货,死不足惜。”他又流露微笑,“是不是吓到你了,我说话这么恶毒,跟你想的李秋屿一点也不一样,还有比这更恶毒的。明月,对付蠢货易如反掌,想收服你这样的小姑娘也是如此,你缺乏关爱,只要对你释放一点点善意,你都会感激不尽,只要我表现出理解你,无论你说什么,我都能迎合你的意思,给你找最恰当的注解站住脚,你就会对我死心塌地,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,何况,我身体力行地帮助你,不仅仅靠一张嘴,最初我靠什么吸引的你?一句话?一个表情动作?还能记起来吗?你看看你救回来的是什么东西?”
桌上的草莓,没人再动了,李秋屿目光落在草莓的红上,非常熟悉的颜色,他想起来了,白猫在跟他们玩耍时,一会儿跑,一会儿跳,曾经撞烂了花盆,花盆里种着一串红,就是这个颜色,它淌的血,也像一串红。
他很多年不曾留意任何植物,现在,又想起了黑色泥土里卧倒的一串红,红色扎进眼里,李秋屿一阵战栗,明月一直凝视着他,她轻轻抹去泪水:
“他们两个,是说那个当哥哥的,还有卖卤菜的男的吗?”
李秋屿对上她眼睛,没有回应,他呼吸有些急促,想是在抉择什么。
明月泪眼婆娑:“你已经受到惩罚了,有良心的人才会受这样的惩罚。”
李秋屿下意识摇头:“不,明月,我什么都还没说,你不要信我,一件事不同的人说,完全能是两个样,很少有人不美化自己,我也是。”
他颧骨呈现病态的潮红,像饮了酒,他的意志依然非常坚强,但情感上,脆弱得如一团泥浆,明月抱住他脑袋,让他的脸贴在自己胸膛,她泪如雨下:
“你别说啦,我是不信你说的那些,你不是赵斯同的同类,对我也不是你说的那样。我知道你受过惩罚了,一天也没停过,直到现在都是,已经够了,别觉得没办法挽回,咱们一块儿,还能做很多事,好的事,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的大,咱们齐心合力,一定能再做些事的,你相信我,你就想着跟我一块儿活在平原上,它多大啊,从不怕人踩它,什么事都能托得住,你信我吧,我知道你吃的苦够多了,你一定信我,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。”
第70章 “你早就在做好的事……
“你早就在做好的事了,是你没意识到。不说旁人,只说我自己,没有你我现在不会在这儿,我也说不出来这样的话。是你让我来到这儿,受更好的教育,我从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。奶奶会记得你,棠棠也会,还有我不知道的人,都会一想起你这个人是好的回忆。真的,你一定得信我,我不说谎的。”
她声音又低又急,怕他不信,见李秋屿不说话,明月低头亲了亲他眼睛,带着哭腔说,“我真想把你按我胸口里,看看我心脏,就知道我没说谎了,你要是不知道,一遍遍只想那个事儿,才是犯罪,因为你只能瞧见自个儿,看不见旁人爱你了。”
李秋屿抬起脸,喉咙滚动:“我刺激了那个人,他喝得醉醺醺的,其实他没醉。他不是用醉酒壮胆,是我故意让他知道,有精神问题的人杀人也不会被枪决,因为他的意识不受自己控制。他这个人,清醒的时候非常要面子,让他起疑心,不能直接说他脸上,他会扬起拳头把你揍一顿。应该等个时机,让他正好看见你跟别人窃窃私语,只让他听见几个关键词,比如卖卤菜的,妹妹,再对他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、异样的眼神,叫他去猜。在这之后,只要他出现,你就立刻闭嘴,他的猜测就全成了事实。”
他看出这个人暴力、冲动,也许早晚会犯罪,已经犯罪了。大人容易低估一个少年,哪怕知道他念书很厉害,但仅限于常规的知道,一种知道猪肉香、粪便臭的知道。他在这里生活几年,抵得过人家几十年,除了那位伯伯,几乎每家每户都喜欢聊家长里短,老保姆也不例外,并非都是恶意,有时只不过打发无聊时间。日子这么长,不说点闲话,怎么捱得过去?
那傻子妹妹,连卖卤菜的也不敢动她,因为哥哥野牛一样的身材,能震住很多人,这是街坊们的共识。但卖卤菜的不这么想,他总叫嚣着,早晚要给这人一点颜色看看,到底怎么给,谁也不知道。
只要李秋屿愿意,跟同样爱说闲话的同学说点什么,那这话就会顺着对方的嘴,进入无数张嘴里。进入青春期的男学生们,已经知道很多事,对性天然好奇。他们撒尿时打赌,早晚有一天卖卤菜的会去干那个智障。这个字眼非常露骨,谁也没觉得什么,他们周围的大人就是这么说的。
李秋屿走过去,漫不经心说也许已经发生了。他不爱说话,他是班里最聪明最神秘的学生,他一说话,大家便都不自觉地信了,问他怎么知道的,他很平静,说在菜市场听人讲的。他看起来对这个一点儿兴趣都没有,只是听他们扯淡时,无意提一嘴,也不参与讨论,很快走人。
这更可信了,菜市场的人什么都知道。流言没有具体的哪张嘴,不是哪个人,是菜市场,那儿鱼龙混杂,有无数张嘴。
传下去也非常容易,开头永远是“听菜市场的人说”,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。
大家都知道了,但没人敢在做哥哥的人跟前说。
他替人杀猪时脑子最灵醒,阴沉沉的,手拿尖刀,开膛破肚非常娴熟,他杀狗也利索,人都远远看着。他杀完牲畜后,会去调戏女人,到卖鱼的妇女跟前,撩起人的围裙,擦手上的血。
这一点,李秋屿观察许久,他猜血让这人兴奋,甚至可能引起他的性/欲。他杀狗时,总有小孩子等着捡狗牙,有个同学想给妹妹要个狗牙戴着玩儿,不敢上前,李秋屿过去跟同学说话,他有意把“妹妹”两字说得高声,意味深长看向这人,等对方回望过来,他便避开他,偏过头去,压低声音告诉同学:“这人不一定乐意给,可能会骂你,不过你可以试试好好跟他说。”
“我不敢啊,我妈说他有点神经病。”
如是几回,李秋屿跟同学频频朝他观望,只要他看过来,两人便不说话了,李秋屿声音忽然扬高:“只有卖卤菜的敢。”
这人终于走过来,同学有点畏惧,扯着李秋屿示意他走,他没动,同学犹豫片刻跑开了。
“你们两个小子在这嘀咕什么?”
李秋屿道:“我们听说,只有卖卤菜的敢。”
这人急躁道:“敢什么?”
李秋屿非常镇定:“我不知道,刚路过听人说只有他敢,他一下就能把锁撬开溜进去,想干什么干什么。没听完,人家见我们好像在听,就没往下说。”
“你俩老盯着我嘀咕。”
李秋屿道:“没有,我们在聊老师讲课,老师说,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,不用负刑事责任。”他说话老成,从不像其他少年那样还时不时流露孩子气,他像个大人,而且是成熟的大人。
这人把刀在套袖上蹭了又蹭,雪亮亮的:“有这事?老师给你们说这玩意干什么?”
李秋屿道:“老师上政治课,讲这些很正常。”他瞥一眼寒刀,知道他刀法好,一个粗鄙邪恶的人,也有一样惊人技艺。
李秋屿至始至终都很平淡,他对这人礼貌微笑,转身走入人群。他背后生了眼睛,知道这人一定会盯他看。他背着书包,从卤菜摊前过时,同男人对视上,男人打着哈欠,正在剔牙,睨他两眼,李秋屿一脸平静走过去了。
流言是没有源头的,没有源头好,沾不到任何人,都是“听说”。
他所做的,只不过顺水推舟,叫这人早点实现自我。他杀死的也是个混蛋,这件事不好吗?好极了!既绞杀了混蛋们,又印证了他李秋屿的才能,这符合整条街的利益。是那对母女,阻碍了他跨过两个人的性命,他没跨过去,反而自己倒在血泊里。他深深思考过,是什么造就的苦难,物质贫乏?钱惹的祸?还有肉/欲,不屈不挠的肉/欲。物质丰厚了,人就不作恶了吗?绝对不是,物质丰厚的人,有更丰厚的作恶手段,更隐蔽,手上不会沾血,大众可能还会仰望他们。
他依旧靠着聪明脑子离开的那儿,那满是臭咸鱼味儿的地方。那儿的人大都走不掉,该怎么过,还怎么过,他一次也没再回去过。
明月心里紧张,李秋屿说的,跟她想的差不多,他今晚说话混乱,一点不像平时的他,他很紧绷。她搂好他,“别说了,我都知道,你自己给过自己惩罚了,叫它走吧,叫这个事走吧,咱们还有很多很多日子没过。”
李秋屿的手仿佛要推开她:“我没说完,明月,你为什么抱着我?”
明月把他箍得更紧:“我不用听完,我什么都知道,我一点也不怕你,就要抱着你,你赶我走我也不走的!”
李秋屿额头冷汗涔涔:“你知道什么?”
“我什么都知道,你天天折磨自己,要真是自己说的那样,根本不会觉得难受,也不会今天跟我说这些了。”
“我没你说的那么高尚,人是我杀的……”他突然记起更清晰的东西,“我那时说服自己,我没有那个意思,只是想让他教训他一下,狗咬狗。但我真正的心思,就是希望他杀了他,他再被枪决,我连自己都在骗,我希望他们都死,他们都死了,那片会太平一些,不是的,不是为了太平,是为我自己。”
李秋屿完全是患病的样子了,“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,还很得意,但我太看得起自己了,太自负了。我以为自己即使忍受贫穷饥饿,也不会妨碍我是聪明人,我心里有更高的东西,凌驾于普通人之上。其实呢,我不堪一击,是一团烂泥,你最初是怎么想我的?现在看清楚了吗?我打那以后,就变得无聊,无所事事,满脑子想法,不再是个脚踏实地的人,可能我从来就不是。”
他浑身脱力,看起来像只脆弱的蝴蝶,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刻,就已经永远地被钉住翅膀,没能再次翩然起飞。他无需别人审判,每天都在自焚,他沉浸在火光里,世界也随之消失,跟自己泾渭分明。
明月把眼泪擦干净,她不再哭了,只一直抱住他,她希望自己身体能再大些,宽广些,好叫李秋屿完全依靠。
“我越了解你,越不会离开你的,我不是那个伯伯,他可能只是吃过太多苦,不想再有变故。他要是晓得你现在这个样子,也会替你难过的,没关系,咱们还有机会好好过日子,一定有这个机会。”
她环顾四下,“你看,家里多干净,多亮堂,住这样的房子多好,你把手伸到窗户外,空气都是暖的,叶子全都绿油油的,春天这么好,咱们第一次认识也是春天,澧塘你还记得吗?你迷路了,要不然咱们也不会碰上。”
“迷得好,我迷路很久了,只有那一次,是最有价值的,我得感谢那次迷路。”他颤颤吐出口气,李秋屿非常疲倦,好像旧日灵魂已经全部从口中出去,它出去了,就不要再回来了吧。
“明月,我今天跟你说的,不是为了叫你理解我,你就当是,一个大朋友在向你倾诉衷肠,说一说心里话。”
明月含泪笑道:“我明白。”
他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,勉强起身去洗漱,冷水洗了很久,出来一头栽倒在床上。
明月趴他身边,小心观察了一会儿,李秋屿睁开眼,摸她脸蛋:“去睡吧,我在想是不是不该跟你说这么多,增加你的负担。”
“我什么都能听,一点不觉得是负担,就算给我什么,我都能担起来,你也能的,咱们都能。”
李秋屿虚弱微笑:“我就知道,你名字取得最好了。”
“你会信我吗?像我信你那样。”
“会的。”
明月低头看他,在他脸颊轻轻一吻。
李秋屿迷离问:“苦吗?”
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一定还残留着死亡的余味,苦涩难忍。
明月怔怔望着他,这人有呼吸,有思想,还能跟她说话,他还是血肉之躯,存活着,她心里只觉得很感激,她攥紧他的手,放到自己嘴唇边:
“咱们一块儿睡觉,好好睡一觉,什么都不怕。”
“怕什么?你觉得我在怕什么?”
“怕活着,怕好好过日子。也可能,你怕呆现实世界里头。”
李秋屿直视她双眼:“也许我慢慢不怕了。”
明月心里滚烫,她想把她所有心意说出来,不得不说:“我能当你的任何人,不只是朋友,还能是女儿,妹妹,等我再长大点,还能当你的……”
她没说完,心跳太激烈,李秋屿手指慢慢按在了她唇上:“我知道,我很惭愧,从没想过能当你的任何人,我自认没这种能力。”
明月一点也不气馁:“没关系,但你会活着的,对吧,你答应过我,你要是反悔,我一定再也不理你了,我就当从没认识过你,永远忘掉你,”她说着说着,又搂紧他脖颈,“不,就算这样我也不能忘了你,我永远不忘你,除非我死了,死了也不能,我的鬼魂都能认出你。”
她忍不住哭泣,为他的痛苦,他如果那次真的死了,鬼魂也不会高兴的,继续痛苦着,没有尽头。
李秋屿不停轻抚她后背,她太可怜了,完全是为他的缘故,他觉得明月可怜得要死,没比她更可怜的了。
“我心里是愿意当你的任何人,如果做的不够好,希望你能原谅我。”
明月泪水弄了他一脖子,黏糊糊的,弄得他整颗心都黏糊糊的。
她说话时,嘴唇沾到他脖颈皮肤,特别热:“我不原谅你,你没什么叫我原谅的。”言语的力量太大了,没法不动情,她嘴里的每个字,他都信,完全不用质疑的,这让他松弛下来,什么负担都没有,他非常想极尽所能给她所有柔情和爱意,情感上已经忘记她的年龄,但理智尚存,李秋屿嘴唇蹭过她柔软的头发,“睡吧,我能给的一定都给你。”
哪怕只是为了给她点什么,也得等着迎接明天的太阳。他实在是倦怠,就着泪水,也没去擦拭,坠到梦境中去了。
明月没离开他,她在地上铺了被褥,她听见他平稳的呼吸声了,李秋屿累极了,她知道,她一点也不困,睁着眼看黑黢黢的窗帘,他一晚上告诉她的东西太多,近乎二十年的重量,压垮了他,她心里还在砰砰跳,他不完美,有弱点,她知道了他的不完美,她更要喜欢他,爱他。明月想得坐卧难安,几次爬起来去探看李秋屿的睡眠,他得到清白的睡眠了吗?她重新躺下,一晚上辗转反侧。
第71章 事情说出去了,好像……
事情说出去了,好像到那么个节点,该发生就得发生。
明月醒了,床上没人,她一骨碌爬起来,房间找遍,也没他踪影。她揉揉眼睛,刚想打他手机,听见门响动,李秋屿买早饭回来了。
他很正常,清清爽爽的,一点颓唐的感觉都没有,看见明月微笑说:“洗漱了吗?过来吃。”
她本以为他昨晚说那么多,今天也许是一副忧郁模样,没有,他看着跟平常没什么两样,昨晚是做了个梦吗?明月探究的目光,时不时在他脸上溜达一圈,李秋屿笑微微的:
“感觉有点不真实?当听了个故事也行,一个当事人可能渲染过的故事。”
明月说:“怎么能是故事?是一个人真正有过的。”
两人目光碰上,彼此寂静地对视片刻,李秋屿先笑了:“昨天的草莓过一夜不新鲜,一会儿我再去看看,要一起吗?”
明月说好,她的粥里放了糖,很合口味。吃完饭,两人一块儿出门。街上人们早出来了,这样好的春天,一大早公园里就全是人了。人来人往,车来车往,路边时装店的橱窗擦得干净明亮,阳光打人身上流过,李秋屿的脸更白,皮肤白得不能再多一分,明月高兴地说:
“你脸跟猪油似的,冬天静了的猪油。”
李秋屿失笑:“这怎么听起来不太像好话。”
明月说:“你没见过冬天的猪油,放坛子里,凝固着,特别漂亮,跟白色的玉一样,又滑又腻,我观察过它的纹理,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,完美得很。”
李秋屿笑得脸有点红,一直红到耳朵那里去,他搂过明月,手臂在她脖子下头轻轻一勒:“真是别具一格的夸奖。”明月微微后仰,靠他身上来了,她很轻盈,小白鸽子一样活泼灵巧,笑个不停,“你把我头发弄乱啦!”
李秋屿没松开她,在她后脑勺随意揉了两把:“哪儿乱了,我看看?很像鸡窝啊,我在你家见过,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,完美得很。”
明月气得鼻息呼呼,挣开他手,跑到橱窗玻璃那看自己的头发,乱纷纷的,她知道爱美了,哪有少女不爱美的?她把头发散下来,一边重新扎头发,一边冲玻璃上映出的李秋屿笑。
她其实一点都不生气,心里像早上喝的粥,又甜又稠,她快活得不得了,大概因为阳光好,看什么都顺眼。她脑子里突然掠过个念头,不能说,但她直觉错不了:她跟李秋屿已经在做这个事了。
她心里甜蜜坏了,同时对自己无比有信念,只有她才能叫李秋屿高兴,她一想到自己有这样的力量,又很自豪。
他们走到路拐角的时候,有个农民工模样的人,过来问路,他在找一家律师事务所,李秋屿给他比划一番,这老年人只管点头,不停道谢。
李秋屿知道他其实没听明白,跟明月说:“我去送下。”明月好奇地跟着,这人约莫六十来岁,儿子死在什么地方,到现在没下葬,想要点赔偿,但对方不肯,他实在没办法,想打官司。打官司这事儿,在明月印象里,是很麻烦的,是一件花钱花时间还不一定落好的事。
他脸黢黑,头发也白了大半,脸皱巴巴的,像核桃壳子,只管絮叨说,也不见眼泪,两只眼浑浊不堪,嘴巴那皮肤薄,一张嘴,脸都要跟着烂似的:
“我就这么一个儿,你说我这辈子累死累活图啥,这下啥也图不上了,人没了,才三十,三十的大劳力,你看,说死就死了,我跟他妈都没能见着最后一面,就没有了。他倒好,啥也不要管了,可撇下两个孩子,我还得管,我都想一蹬腿合眼算了,两个孩子叫声爷爷,我就死不成了。”
他真是一滴眼泪都没有,一说话,嘴角堆的都是细小白沫,面皮子上是一丝水分也没有,整个人是干枯的。李秋屿静静听着,他说完了,又流露一副茫然样子。
李秋屿问他吃饭了没有,他说他耐饿,一天吃两顿饭就成,他最近没找到活儿,凌晨三四点就在劳务市场等,没人要他,嫌他年纪大,其实他五十三,远不到六十。明月诧异,以为他已经六十好几了。
李秋屿掏出钱夹,给他两张纸币,叫他买点儿吃的。这人嘴巴颤得厉害,他不要,明月接过李秋屿的钱,跑到对面超市给他买了饼干跟泡面,这人最终要了吃的。
明月说:“打官司要花钱的。”
“我打,我得给孩子讨个公道,死也不能当个冤死鬼,妮儿,冤死的不能往生,晓得不?”他说这话时,显然是信往生这个事的,他的神情很眼熟,像庄子里的一些上年纪的人,说起这样的事,都一脸笃信。人都有自己信的事,信往生,信上帝,信科学,信清明前后就会落雨。
明月没去反驳他,点点头:“祝你顺利。”
他不会顺利的,她也清楚。
把他送到律师事务所,也就只能送到这了。
明月跟李秋屿往回走,她晓得他一定随手做过许多这样的事,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。
“希望伯伯难受的时候,能想起咱们,这天遇到的咱们,能生出些信心。”
李秋屿摸摸她脑袋:“他会的。”
“你怎么不当律师了?”
“当时有些疲惫,加上这边需要我做点事,就回来了。”
“是孟见星的爷爷吗?”
李秋屿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明月。
“我猜的,因为孟老师喜欢你,我第一次来,她睡的你的房间。还有孟见星,他讨厌你,八成以为你会抢他爸爸的家产,所以才讨厌你。”明月把什么事都想通了,串成串了。
她心里一股冲动,“你要是不干酒店的工作,还能找到其他活儿吗?”
李秋屿点点头:“应该能,怎么?”
“咱们到时走吧,离开这儿,等我考上大学,咱们一块儿走吧,干你喜欢的事,想干什么干什么,”明月话虽这么说,但不是很确定李秋屿愿意不愿意,她又有点后悔,“要是你留这儿不高兴的话。”
李秋屿道:“我想过这个问题,没想到你先提了,我确实也有这个打算。”
明月眼睛倏地一亮:“真是太好了,咱们一块儿哪都能去,对吧?”
李秋屿笑道:“对,天地这么大,哪儿都能去。”
“你会舍不得吗?”
“谈不上,可能心情会有点复杂,但从一开始,我也没想过要在这待一辈子。”
明月心道,你本来都没打算活一辈子的,半路就要离开。她一想到这点,总有些如雾的哀愁。
“咱们去北京?我还没去过北京,光在电视上看过天安门,上面挂着毛/主席的画像,跟我家墙上挂的一样。”
李秋屿道:“咱们哪儿都能一块去,未必只是北京。”
明月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,她会到很多地方,无数个远方,跟李秋屿不分开。
“你信刚才那位伯伯说的往生吗?”
“不信,但他信也是好的,人就得信点什么,我不信往生,但我信种庄稼的道理,春天播种,秋天收获,生虫了得治病,该上肥料就得上肥料。我还信太阳打东边升起来,又从西头落下去,一年四季轮转着永远不变,就算我学到了再多的知识,有更多的见解,我起小信的那些是不会变的,只要那个不变,日月星辰会变吗?肯定不会,我就能……”明月仿佛在思考,“就能以不变应万变,我好比一棵树,根早就扎好了,长在平原上,要是哪天把我刨走了,换个地方,我也肯定能长好,就算咱们去了北京,我也不会忘了我信的东西。”
李秋屿注视她一会儿,这是她童年加上少年时期缔造的美好经验,足以永恒,影响终生,他实在是羡慕她这么稳定。
明月问道:“你呢,你信什么吗?”
李秋屿低笑道:“我比较穷,不像你有这么多可信的,这该怎么办呢?”
明月灿然一笑:“你就信我好啦!”
李秋屿笑着点头:“说的不错,我以后只能做李明月的忠实信徒了。”
明月被他说得笑眼飞溅:“我想起子虚庄教堂里的耶稣画像,外国人,这样的,”她模仿起动作,“后面还要有光,我得严肃点儿,婶子大娘们跪成一片,她们都是很忠实的信徒。”
她模仿完,又忍不住笑,树叶间漏下的日光在她脸上一闪一闪地过去,又回来,这场景也很熟悉,李秋屿想起来了,那是她家里旧电扇的风叶,她踩凳子上,用扫把助力电扇转起来。他发现自己对明月的一切其实都记得相当清楚,细微的,琐碎的,生活的实感,这一刻准确地浮现出来了,早已存在,他没去想过。
日子也许是美丽的,城市的日月星辰也还是日月星辰,李秋屿凝神想问题的时候,强烈的直觉让他转头,赵斯同的车在不远处等红绿灯,隔着车窗,他就能看见赵斯同的脸,日光把他照得眯起眼,他脑子里,忽然有个极其荒诞的念头:
赵斯同是他分裂出的一个人格吗?他预感他就要出现的时候,他必然出现。古龙水的味道又萦绕鼻间,某种拉扯的力量还在,李秋屿明察秋毫。
车窗始终没降下来,李秋屿再见到赵斯同,是在参加完集团的月度经营分析会后,他们同乘电梯,混在人群里,赵斯同看着他笑。
出电梯后,李秋屿才说话:“你投诉了?”
赵斯同漫不经心:“我觉得你们服务不行,尤其是你,对待我这样的客户太敷衍了。”他又笑了笑,“看不出,你还关心我投诉不投诉?我以为,你恋爱谈得忘乎所以,无心工作了。”
李秋屿道:“我在这儿干一天,就负责一天。”
赵斯同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,像是赞许:“你最近气色不错,死过一次的人,靠那小姑娘复活了是不是?”
李秋屿微笑看他,神情坦荡:“最近倒没见你,还好吗?”
赵斯同笑道:“你看我像不好的样子?我好得很,要说唯一不好,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,师哥你不能跟我一起做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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