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好的土地啊,都不晓得祖先们刚发现这么块好地方时,得多高兴,日落月升,春耕秋收,那一定是很远很远以前的事了,如今,再好的土地也留不住人。她也得走,平原养大了她,她就要走了。
明月忽然跑起来,冲进雪幕,再淋一场这样的雪吧,人的一生,能淋几回这样好的雪?她跑着跑着,把李秋屿都忘了,她得记住每场雪,好在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它。
李秋屿看她跑远,也有点恍惚,好像回到几年前的冬天,他又有了熟悉的感觉:她谁也不属于,春天里坐在鲜花满地的山谷间来,冬天在大雪纷飞莽莽风中奔跑去。
“明月!”李秋屿高声喊她,她便气喘呼呼跑回来,脸蛋绯红,头发眉毛都叫雪打湿了。
“还跟小孩儿似的,”他笑着掸了掸她一脑袋的雪,“跑什么呢?”
明月笑道:“跑一跑,心里就痛快了,这雪下得好得很。”
李秋屿不停掸她身上的雪:“确实是好雪,我很久没淋过这么一场大雪了。”
“你看多好啊,哪儿都好,雪好,麦苗好,地也好,来年会丰收的,粮食也好得很!”明月心里满是爱,她什么都爱,爱眼前的人,也爱脚下的平原。
这爱不是一时的,是长久永恒的,李秋屿感觉到了,是一种无穷的存在,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人活着,有这样的能力,才能真正自由。人得认准些什么,才不至于毁灭自己。雪细密地下着,视线都要阻断了,李秋屿隔着大雪看她,走上前去,摘掉手套,双手捧她脸揉搓几下:“对,哪儿都好。”
明月咧着嘴直笑。
“回去吧,你还没养好身体,别着凉了,咱们回家烤火吃花生,说说话,哪儿也别去了。”她拍拍他胳膊,“好啦,倒霉的事都叫大风刮跑啦,你心情好不好?”
李秋屿笑道:“好,好得很,我会记着这场雪的。”
“记着好,你一记起这场雪,就能想起我,我比狗子跑得还快。”她笑嘻嘻说,李秋屿笑起来,笑到咳嗽,明月看他笑又怕呼吸太多冷的空气,把他围巾往上提了提。
他们回去时走很快,雪非常大,人间成白的了。两人都淋湿了,回到家,杨金凤已经回来,吃了一惊,批评明月不懂事,把李秋屿带出去乱跑。
李秋屿说:“是我自己要出去的,不怪她。”
杨金凤说:“明月起小就爱跑,肯定她提的,看下雪了想往外疯。”
她发现明月脸有点肿,问她怎么回事,明月说自己摔了一下。杨金凤今天去镇上照相了,十块钱,送个相框,里头做的假背景,人还挺好看的,庄子里的老人都去照这东西,棠棠闹着也要,杨金凤说,你离照这玩意早着呢。
杨金凤想把棠棠带家来,她嫌冷,睡一夜脸冰凉,都要面瘫了。表叔家暖和,有空调,还舍得给她开,杨金凤没强求她,在人家里享福,不受罪,这就很好。
“你给我们也照个相吧。”明月要挎着杨金凤照相,就站在雪里,李秋屿用手机给祖孙两个拍了几张,明月爱笑,杨金凤神情有些拘谨,不大自然,严肃着一张脸。
“你看看,李先生穿这么薄,这一淋要受风寒了,你尽会折腾人家,李先生不跟你小孩计较。”杨金凤说着进屋,把取暖器打开,叫李秋屿坐那,明月帮他挂湿了的大衣,用干毛巾擦拭着,李秋屿便坐床上披着被子看,她一回头,他注视她眼睛一笑:
“你最漂亮,没人比你更漂亮的了。”
明月的脸一直红着,她低下头,继续擦大衣嘀咕说:“怎么湿这么多?”
第66章 李秋屿在庄子里大约……
李秋屿在庄子里大约住了一周,这几天,李昌盛没再出现。杨金凤听闻此事,沉默异常,她觉得叫外人看了笑话,抬不起头。明月宽慰她:
“他不是那样的人,不会看人笑话,只会替咱们难受。”
杨金凤不说什么,她闷在心里,有时看着明月很欣慰,有时想到儿子,又觉得造孽。她照例泡豆子、卖豆腐,动作明显慢了,不如往常利索,干一会儿,便要喘口气。
李秋屿要带明月回去了,配房重新空荡,被褥收起,取暖器也还了回去,摆在窗台上的牙刷、牙缸,长绳上挂着的毛巾……好像短暂存在了一些时候,又消失了。
杨金凤请他下个新年,再来小住,这话叫人充满希望,下个新年,他答应了老人一定过来。
明月最后一次往灶膛里添柴火,好叫李秋屿再烤会儿,杨金凤看着,说:“明月,上堂屋收拾东西去。”她便往堂屋来,杨金凤跟着,显然是有话说,“马上该走了,不要再烧无用的柴。”
话里有话,明月听得有些紧张,她嗯嗯应着,杨金凤往塑料袋里装过年的炸货,自家的素丸子,冯大娘给的小黄鱼,还有炸豆腐。
“李先生一来,你看你高兴成啥样了,一天到晚,光想偎着人家,也不知道人烦不烦。这过了年,又大一岁,是大闺女了,不兴跟个大男人这么近乎,能听懂不?”
明月心扑腾扑腾跳,奶奶什么都清楚,她一边撑口袋,一边答应得可好了。
“人对你是当个小辈,不该有的心思咱也别有,叫人笑话。指不定哪天,人就成了家,老大不小的人了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
明月心想,他不会成家的,他连活都费劲,成什么家呢?
杨金凤觉得她听进去了,到灶台前,跟李秋屿又说了几句。
“一个年关,家里也没能叫李先生吃好喝好,就这么过去了。”
李秋屿笑道:“哪儿的话,我给您家里添不少麻烦。”
杨金粉道:“明月这孩子大了,孩子一大,心思就多,她要是说的行的有不对的地方,李先生尽管说她,不能叫她走了歪路。”
李秋屿道:“明月一定不会走错路,我跟您保证。”
杨金凤说:“我老婆子没文化,也没啥见识,明月往后路长着,还得靠李先生给她掌舵。”
李秋屿道:“您小看她了,她比我看事情透,她聪明,早晚有一天会超过我,我不会有什么大变化了,可她还一直在成长。”
杨金凤听人夸明月,很自豪,她没白忙活,这一辈子都值了。她就说,这孩子有出息,果然,李先生都这么夸她,杨金凤深信不疑。
“您保重身体,有事情可以打我电话,千万不要觉得麻烦我。”
杨金凤点头说好,她松快了,孩子长大就该远走高飞,她不用担惊受怕,那个畜生突然冒出来,连累明月。走了就好,走了就好,杨金凤站路边送他们,她这一年,真是见老,筋缩了人佝偻了。
“到那好好吃饭,好好念书,别跟人红脸,跟人都好好处。”
杨金凤交待她的话,始终是这些,明月跟她说:“知道,从没忘过,你有事记得找八斗叔,冯大娘也成,别忘了啊!”
每次打家走,杨金凤都没什么表情站那送她,这次也不例外。她不爱笑,也没掉过眼泪,跟株老树一样,活在子虚庄的土地里。明月恋恋不舍回头,看奶奶又变成小人儿,最后成个黑点子,消失了。
车窗外有人骑三轮赶路,李秋屿让司机停车,他降下窗户,明月也看见了,是八斗叔。
“八斗叔!”明月叫他,李秋屿冲他点头,“过年好。”
八斗很高兴:“明月?哎呦,李先生,这是要走吗?你看我都没见着你们,这就要走啦?”
李秋屿微笑着掏烟,递给他一根:“该回去了。”
八斗说:“去我家喝口茶再走?”
李秋屿笑道:“不了,明月她奶奶还请多走动走动,有事情记得找我,”他伸出手,八斗愣一下,忙不迭同他握手,“李先生这话客气了,不交代我也该留心留心,明月,”他弯腰往车里看,“搁外头争气,好好念书,别挂心家里,有你叔我在,没事的啊!”
车子开走,八斗目送他们老远。
因为有司机在,一路无话,这司机是酒店的人,李秋屿跟他说工作的事,明月便安静听着,李秋屿说起工作又换作另一个人了。
他们刚到,李秋屿接了赵斯同的电话,他要趁年关请客。一整个年关,谁也没见着李秋屿,只听说他受了点伤,又生病,不知道跑哪儿疗养去了。
赵斯同敏锐地猜到,他跑村里去了,去那种上个厕所都要恶心半天的地方过新年,李秋屿对万事万物的忍耐,看来已经达到新高度。
不知说了什么,李秋屿把电话挂了。
明月看看他:“叫你吃饭的吗?”
李秋屿说:“对,不去了,我得好好洗个澡,休息一下,哪儿也不去。”
他一周没洗澡了,到达极限,乡下的条件确实恶劣,他又不爱跟人挤澡堂,觉得自己脏透了。一个澡洗很久才出来,神清气爽,他揉着头发接了杯温水,明月一直看他,李秋屿脸叫热气熏红了。
“奶奶让你明年再去,其实你不想去吧?”
李秋屿笑着坐下:“有吗?我有表现出不想去的意思了?”
“很不方便,你又爱干净。”
“住几天而已,很快就过去了。”
“那你真的会去啊?”
“去,怎么不去,以后我都去你家里过年好了。”
明月笑了,她高兴得很,已经盼着下个新年了,每一个新年。她早把杨金凤说的话忘到九霄云外,她就爱跟他一块儿,他不会成家,她确定得很,这也没妨碍谁什么。
她爱对他有什么心思,就什么心思,他一个人,现在谁也没拥有他,要是将来谁能拥有他,那一定不是旁人,明月突然自信得不得了。这个念头一旦生出来,她余生就活在这个念头里了。
手机又响,李秋屿扫了一眼,扔那继续让它响,明月偷瞟一眼,是个号码,没有标注。
“你不接吗?”
“还是赵斯同,他想找我吃饭,一群人我懒得去。”
明月一听是他,心里又怪怪的了:“他怎么老找你?”
李秋屿微笑:“他看不得我好过,必须骚扰骚扰我。”
明月说:“他怎么这样啊,为什么老想骚扰你。”
在庄子里时,赵斯同给他发了拜年短信,他回得很简短:同乐。他以为他不会那么快从上海回来的。
“我们念大学那会,有段时间关系很近,他是个很有想法,也比较离经叛道的人,后来分开了,他毕竟比我低两届,我比他先一步离开校园。”李秋屿放下杯子,打算认真跟明月谈谈他,“我知道你不大喜欢他,我想过,这是你的本能抵触,因为你很聪明,能察觉出他大概什么人,他让你不舒服。还有种可能,是你觉得他像我,但你不希望他像我,因为在你心里,我肯定跟他不一样。”
李秋屿完全不像自杀过的人,他思维敏捷,一旦说起正事,就是聪明人的样子、气质。
“我必须得诚实地告诉你,我跟赵斯同的关系,可能复杂一点。”
“你不会因为钱就去巴结他,是的吧?”
李秋屿一下明了了:“所以问我大衣的价钱?”
明月有点不好意思,李秋屿说:“我不会因为钱,去巴结任何人。”
“你是喜欢赵斯同,还是讨厌他?”
李秋屿斟酌着:“我跟他,每个阶段都不太一样,单纯用喜欢或者讨厌形容不太准确,他很多事自认为是受我影响,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他本来就是某种人,我说的某些话,可能正好符合他期待听到的。我一般不跟人流露倾向,他替我定了倾向。”
明月听得似懂非懂:“你受他影响吗?”
李秋屿笑了:“明月,你问得太尖锐了,应该多少受点儿?也许我自认为不受,但无形之中受了影响,还有种可能,”他很专注地看着明月,“他做了我客观上觉得不好,但潜意识里希望发生的事,可能我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希望这个事发生,但他做了,我没有反感,甚至会感到一阵痛快,这大概就是他对我的影响,他好像承担了我的其中一部分,你怎么看待我这样?”
明月说:“事情是他做的,不是你做的,人脑子里每天都会想很多事,同学还幻想抢银行发财呢,可只要没真的去做,我觉得就好了。”
“如果我知道他做的很多事不好,但没阻止,成了旁观者,这恶里是不是也有我的一份了?”
“你能真阻止住他吗?如果不能,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,我觉得不怪你。”
李秋屿却还要继续问:“如果我阻止,多少能起一点作用,但我还没去做呢?”
明月望着他,忽然过去搂住他脖子,趴他肩头说:“你活着都很费劲了,还天天想这样的事折磨自己,只有你在乎,赵斯同他们根本不会这样折磨自己,这对你不公平,慢慢别想了吧,我知道你从不做亏良心的事。”
她说着说着就哽咽了,搂紧了他,这个房子她害怕,书房不敢再进。她总觉得血还在,不太吉利,她好像把他搂紧点,李秋屿就能暖和一点,安全一点。
“无论你想到什么,记得想想我,咱们永远在一块儿。”
李秋屿的手,在她后脑勺不停抚摸着:“我会的,你放心,我不会再做叫你这么难过的事,我什么都能答应你,答应你的,就一定会做到。”
明月破涕为笑,她松开他,李秋屿攥住她手腕:“我积压了一些工作,可能要忙一忙,周末再去接你,咱们还像从前那样。”
他再次到酒店,没人发现异常,李秋屿永远叫人觉得舒服,他好像已经养好了身体,气色很好,没有一丝孱弱感,反倒像打哪刚愉快地度假归来。员工们关切地问候,他解释几句,也就过去了。
投资人,还有他的旧同学在一起吃了个饭,叔侄俩都很喜欢他,李秋屿在他们眼里,是非常值得信赖的,有才干的人。他们总担心他会离开,但他真有一天离开,又清楚没人能留住他,李秋屿看着好说话极了,可同时意志坚定,没人能改变他想法。
大约忙了几天之后,赵斯同来到泳池,和他一块儿游泳。他突然跳下来的,李秋屿知道是他,手臂上的伤疤没法遮掩,赵斯同瞥了几眼,忽然精光一闪,盯住他问:
“我听说,师哥过年受了点伤?一个年关都没露面?”
李秋屿极其平静:“已经好了。”
赵斯同眼睛闪烁,他没笑,敏感地又多看几眼:“怎么受的伤?”
李秋屿说:“怎么受的伤不重要,重要的是,伤已经好了。”
赵斯同用一种怀疑的目光打量起他:“你年关,是不是去那小姑娘那个村子里过了?”
李秋屿笑道:“你聪明得可怕。”
赵斯同说:“除了那儿,你没地方可去,当然了,也能换个说法,你哪儿都能去,也哪儿都不能去,你没心劲走动,我一直想请你到上海过年,就咱俩,正儿八经过个年,可你不愿意。”
李秋屿说:“你有家庭,我跟你一块儿过年算什么事?”
赵斯同嗤笑一声:“家庭?我拿出一天应付就很给面子了,你能忍受一大家子吃吃喝喝,吹牛的吹牛,废话的废话,小孩子到处乱跑乱闹的年关?”
他非常肯定,李秋屿不会向往这种俗世幸福,他要向往了,他就是俗人,赵斯同不能接受李秋屿变俗人。
“有什么不好吗?”李秋屿语气稀松寻常。
赵斯同道:“看来,你在乡下跟劳动人民一起过年过得很高兴。”
“我确实高兴,我为什么不高兴?”李秋屿手臂上的伤疤,赫然在目,赵斯同眼睛跟随着,这不是撞的,跌的……他周围的人全都是瞎子吗?赵斯同脸上露出一种不自然的表情:
“这是你自己弄的。”
李秋屿不承认,不否认:“我还有事要忙,你自便吧。”他上了岸,赵斯同紧随其后,像甩不掉的幽灵,他迫切问道:“还真是?”
李秋屿正面看他,并不逃避:“是不是,现在都已经好了。”
赵斯同心脏一阵剧烈跳动,诧异地叫起来:“李秋屿,你他妈疯了吗?你真跑去自杀?”他脸都要扭曲了,感到一种深深的背叛,他的导师,他的偶像,一个精神无比强大的人,最终竟真被自己的虚无弄去自杀?他强大在哪里了?他没能对抗得住虚无,什么事都没做,浑浑噩噩,平平淡淡,就这么虚耗了三十载,去死了?赵斯同没法接受,他是被李秋屿唤醒的,世界太精彩了,活一万年都不够,他竟然去死?真的去死。
好了,他现在没死成,一个人,一举两得,又活又死。是那个小姑娘把他救回来的?完全有可能!赵斯同更无法忍受了,他拉不住李秋屿,李明月能,他不如一个十几岁的孩子?李明月到底能在哪里?他千方百计,要拉李秋屿和自己同行,没有他的注视,没有他的理解,自己所做一切,都曲高和寡,无人观赏。赵斯同压抑怒火,他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,可李秋屿已经走远,他不回头,他已经好了,马上要去过俗人生活一样。
他怀疑自己是否高看了李秋屿,他一度认为,李秋屿可以直视任何事,他永远面带微笑,不置可否,似乎没有任何事能激起他灵魂里的波澜,他自己说的,恶比善更纯粹,更有力量。赵斯同无论怎样引诱,他都岿然不动,现在好了,他动了,却不是因为他,他所有努力都是徒劳,而在一个小女孩那里,轻而易举。
赵斯同看着他的背影,背叛的耻感,久久没法散去。
第67章 春天但凡有一点气息……
春天但凡有一点气息,都能被明月捕捉到,尽管在城里。某一天晨读的空气里有了新味道,她就知道,大地下头蒸腾起热气,马上要顶上来,必须破土。
教室的窗台上,摆着学生们带来的小盆栽,有铜钱草,也有太阳花,价格便宜,容易养活。明月最喜欢太阳花了,她找个瓶子剪开,弄些土,从花盆里移了两棵,专门叫它为自己开,平移坐位也带着。张蕾对她这种爱占小便宜的行为嗤之以鼻,这样的花很常见,李明月去一趟上海完全没有开阔眼界。
“又不是什么名贵的花,也值得你开口跟人要,当宝贝一样,”张蕾嫌她不争气,“李明月,你能不能有点出息?”
她们成了前后位,张蕾扭头,生怕明月桌角的花碰到她衣服,一切跟泥土有关的东西她都厌恶,太厌恶了。
明月便把瓶子挪一挪:“我喜欢我的,跟你也没关系。”
张蕾漠然地笑,她不跟李明月计较,她看这个老同学,已经到达一种思维上的新高度。人要成为新的自己,必须打破、摒弃过去的东西。李明月做不到,从她提前离开上海就知道。张蕾难忘上海之行,每每回味,都很兴奋,她回来看什么都不太习惯了,同学、老师,又成了土包子,远远不能满足她,除了赵斯同,她谁也不崇拜了。
再看到乔胜男,张蕾觉得自己可笑,她如此普通,一个高中语文老师而已。她以前竟为自己不能得到她的青睐、赏识而苦恼,天哪,她算什么啊,她一辈子也就这样了,当个语文老师,跟一届又一届学生兜售老一套的东西。
张蕾觉得看谁都不太顺眼,无论看谁,她都带着种淡淡的嘲讽。她精神上远离任何人,只期盼和赵斯同交流,上海之行,赵斯同的言谈举止给她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。
她在看李秋屿来接明月时,感到深深嫉妒:为什么她跟赵斯同不能是这样一种关系?哪种都行,她迫切想和一个看起来光鲜无比的异性产生某种联结。这让她内心躁动,她看着李秋屿那张脸,那个模样,像讨厌李明月一样讨厌他了。如果李秋屿是个丑八怪,人又穷,这样就好了。
“刚才那个是你初中同学吧?”李秋屿跟明月上了车才问。
“哪个?”明月没在意。
李秋屿说:“一直看我们的那个女孩子,我记得她叫张蕾,你们初中就是同学。”
明月道:“看我们了吗?她这学期开学怪怪的,好像谁也看不起,不过她以前在乌有镇也这样,她那时成绩最好,大家很羡慕她,还有点怕她,她性格有点冷。”
李秋屿笑问:“你羡慕她吗?”
“最开始羡慕,后来没什么了,她现在成绩也不错。”
李秋屿没再说什么,他对张蕾有印象,一开始就有,这女孩子看着很安静,像密林里的伏兽,盯着什么。他察觉出她对他有敌意,是种直觉,虽然他不清楚哪里得罪过这女孩子。
那只能是明月“得罪”她了,李秋屿问:“跟张蕾闹过矛盾吗?”
明月想了想:“不算吧,但我们关系也不近,她说话总是居高临下的,好像大家都是傻子,我不跟她一个寝室。”
李秋屿说:“跟同学相处要注意一下,尽量别明面得罪人。还有,古话说宁得罪君子,不得罪小人,以后念大学了更要注意,跟人交往真诚是很重要,但防人之心不可无。”
他说了几个大学校园里的案例,包括最著名的一个案子,明月也晓得。
“新闻上报道他其实很老实,家里还穷,是有钱室友欺负他了,他气不过,一下把同学杀了。政治老师提过这个案子,也这么说的,还教育我们不要随便欺负老实人,要跟同学友好相处。”
李秋屿道:“别信新闻瞎说,有一种人犯罪,是他自己的问题。他不是什么激情犯罪一下去杀人,他是有预谋的,脑子很清楚,锤子在宿舍放了一周。还有,他不能算穷,这是前几年的事了,他有电脑用,绝对不是穷人。”
明月疑惑:“新闻也不能信吗?为什么要这么写?”
李秋屿道:“新闻本来应该被大众相信,但写新闻的人,有时为了制造噱头,吸引人关注,会颠倒黑白是非,捏造事实。一个又穷又老实的可怜孩子,被人长期讥笑,奋而反杀,这符合大众的心理期待,但事实不是这样的,被他杀害的同学,才是真正的穷苦孩子。即便和同学有点摩擦,没几个人会想去杀人,因为大部分人是有理性也有情感的。”
“这对被害死的人太不公平了,他们不光失去生命,还要被人说成是欺负别人才惹祸的,写新闻这些人的良心呢?”明月很不解,“他们难道不是念过很多书,明白事理的人?”
李秋屿揉揉她脑袋:“受过高等教育,也未必能做人。刚才这个案子里的罪犯,是高材生,一个人拥有知识才能,不代表有正常的人性。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太健康的心理,区别在于如何控制。”他忽生忧心,他忧心的事多了去,钱总是能叫人更自由一些的,李秋屿最近认真思考了几个问题,钱就是其中一个。
他没告诉明月,他委托子虚庄村长,以村支部名义,给了杨金凤一些补贴。公家出钱,杨金凤不会不要,他希望她的亲人能活得稍微轻松些。他尊重杨金凤,宁折不弯,这样的老人,不该一直吃生活的苦。
一辆轿车停在他们前头,乔胜男上了那辆车,不再避讳,李秋屿当然认得这车。赵斯同跟乔胜男的碰面并不多,他弄到了手,便开始节制起来,理由总是充分的,他实在是忙,生意人哪有不忙的?赵斯同对任何女人的兴趣,都不会维持很久,再美丽的肉/体都叫人乏味,更何况,乔胜男没有这个优势。她的思想、精神,赵斯同也没兴趣深究,毫无新意。他不再频繁出现,叫乔胜男饱尝等待的滋味,几乎要怀疑起他,痛恨起他。但只要他出现,态度却不变,依旧贴心迷人,问她工作上的得失,学生们的成绩,关心她最近读了什么书,有没有想看的电影。赵斯同没有寻常男人的庸俗,只想上床,有几个男人会花功夫关切一个女人的灵魂?如果有,那也是为下个步骤上床做准备。
赵斯同在女人跟前永远是倾听者,他言语风趣,对女性是十足的尊重,这才是爱的滋味,滋味太好,乔胜男又要惭愧之前的疑心,责怪起自己。他如今来接她,是故意叫人看见、知道。
在乔胜男看来,也许是两人关系的更近一步,只有李秋屿知道,这是要结束的征兆。赵斯同的快感,来自于征服一个坚硬灵魂,不在于美丑、胖瘦,他喜欢挑战,帮别人挖掘自身,比如乔老师的情欲……李秋屿一点也不想管这些事和这些人,不幸的是,赵斯同要把这些东西置放在他的生活半径里,他知道他能感知,一箭双雕,既满足他本人的欲望,又顺带着什么意图,赌他李秋屿管不管闲事?一定不止这层,李秋屿有种直觉,赵斯同还有别的目的,他尚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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