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英杰猛地吸了一口气,朝雌虫的咽喉狠狠扎下去。
他使尽了这辈子最大的力气,把那刀片死死地往下按。
雌虫拼命挣扎,可动静终究越来越小,最后完全瘫在金珠身上,不动了。
“……他死了。”金珠勉强开口。
这一声仿佛耳边敲响的钟,陈英杰猛地清醒过来,松开了手。
刀片已经深深扎进雌虫的喉咙,从外头看就像脖子上粘了一只皮靴。
他死了。
被自己杀死了。
陈英杰的脑子里还嗡嗡作响,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尸体,脑海里只重复盘旋着这句话——
他杀人了。
他的双手还止不住地颤抖着,这是用力过猛,肌肉拉伤的反应。
这是因为他刚刚用力地把刀片扎进了一个人的咽喉。
地上躺着的金珠缓了好一会儿,才自己把压在身上的雌虫尸体推开,爬起来。
陈英杰稍稍回神,注意到他的小腹。
伤口非常深,有的地方都露出肠子了。
他连忙从“自己杀人了”这个巨大的冲击中拔身出来,去脱那尸体身上的衣物:“拿这个捂着伤口,你躺着别动了。”
金珠接过衣服,自己捂住伤口,但没有坐着不动,而是往小巷外走去。
陈英杰忍不住跟着他:“你都这样了,还出去干什么?”
不过,就在他打算拦住金珠的时候,肖海洋小跑了过来。
“你们没事吧?剩下的两个都抓住了,还好大壮来得及时。”
第98章
见金珠腹部受伤,肖海洋赶紧把他背上了小货车的货厢,让陈英杰照看着他,自己和大壮去收拾死去雌虫的尸体。
货厢上还有另两名被活捉的来历不明的雌虫。
他们被指头粗的麻绳五花大绑,嘴里被塞了货厢里的抹布,然后再用胶带紧紧粘住——这是为了防止他们咬舌自尽。
这些麻绳、胶带,原本是他们准备用来对付陈英杰的。
看到陈英杰爬上货厢,他们齐齐看了过来,虽然手脚被绑、嘴上被封,但眼睛却像饿狼一样直勾勾地盯着他,几乎要冒出绿光。
他们不是在看一个活生生的人,而是在看一个任务目标,在看这个任务目标代表着的荣耀和奖赏。
这眼神让陈英杰毛骨悚然,他不由往金珠身旁缩了缩。
金珠注意到这两名雌虫的眼神,顿时骂了一句,给了他们一人一拳,然后扯了两块破抹布,把他们的头罩上了。
不一会儿,肖海洋和大壮收拾了巷子里的痕迹,肖海洋去前面开车,大壮扛着个大麻袋爬上货厢,然后把装着尸体的麻袋往旁边一丢,拍拍手:“他奶奶的,还让咱们副班长挂彩了。”
肖海洋在前面问:“现在去哪?”
金珠说:“去药铺,要抓药。”
亏他还记得抓药,陈英杰经历这一遭,现在人还是蒙的。
一行人开着小货车回到药铺后门,金珠让大壮一个人下车去探探情况,其他人堵在后院门口守着。
大壮抱着步-枪一进院里,就看见了角落里被打晕的店老板。
他没有急着去叫醒他,而是先把整间小店都搜了一遍,确认没再藏着人,才把枪收起来,叫醒老板,让他抓药。
抓了草药,大壮回到车上,同金珠说话:“副班长,这些人怎么办?”
金珠说:“先把他们送到派出所。”
他们不可能带着这些人回到基地,这辆车说不准有猫腻,也不能开走,只能先把人和车带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,然后报告组织,让组织派人来押走这些人,慢慢审问。
他们开着这辆车头撞瘪、轮胎全漏气的小货车,晃晃悠悠将人拉到镇上的小派出所,然后在这里用座机电话拨通了驻防部队的对外座机,报告了情况。
驻防部队离小镇有七八个小时的路程,但每天都有两趟巡逻队经过小镇,只要派一队人过来接管这些来历不明的人,把他们带走审问,金珠他们就能继续回去执行保护研究员的任务了。
陈英杰呆滞地坐在派出所门口的阶梯上。他手上还留着血迹,那是杀死那名雌虫时,溅在手掌里的鲜血,现在已经干涸了,变成黑红的、带着腥味的印记。
两名民警守在他身旁,他们也是西羌族人,不太会说官话,没法同他聊天。
不一会儿,金珠从屋里走了出来,同两名民警打了招呼,也坐在阶梯上。
陈英杰回过神,看了看他,勉强打起精神:“你还好吗?这么走来走去的,伤口没事吧?”
“没事。”金珠给他看自己的腹部,被划破的棉衣露出了棉花,染着血,干涸成斑驳的黑色,里面的伤口已经止住血,不太深的伤口形成了薄薄的血痂,较深的伤口仍需要去医院处理。
陈英杰抿了抿嘴:“谢谢你,你救了我。”
金珠摇摇头:“你救了我。”
雌虫的生命力强大得可怕,除了大脑和咽喉,他们几乎没有致命弱点,就连眼睛被戳瞎,只要体质够好,也能恢复如初。
所以,雌虫之间的争锋相对,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。
如果当时陈英杰没有当机立断扎穿那名雌虫的咽喉,等那名雌虫挣开金珠,死的可能就是金珠了。
两个人回想起当时生死一线的惊险场景,那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片刻,现在一想起仍心有余悸。
陈英杰沉默了片刻,说:“我没想到,我这辈子会杀人。”
金珠说:“你是好人,你会愧疚。”
“他们杀你,他们不会愧疚。”
陈英杰愣住了,好半天,才点点头:“你说的对。”
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再重重叹出来,觉得浑身都轻快了不少。
他抬头看了看远方,派出所的土围墙外,是遥遥的云纵山。
“在这儿也能看到云纵山啊,这山真高。”他说。
金珠说:“我们叫它天之山,就是和天一样高的山。”
陈英杰看见萦绕在山峰处的白云,点点头:“确实和天一样高。”
他转头看了看身旁的金珠。
晌午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,高原强烈的紫外线晒得陈英杰的脸皮都微微发痛。
就是因为这样的自然环境,这里的人们才都有着黝黑的皮肤和泛红的脸颊。
金珠也是这样,偏黑的麦色皮肤,微微发红的脸颊,还有西羌族人特有的深邃眉眼和挺拔的鼻梁。
见陈英杰看着自己,金珠就问:“你在看什么?”
陈英杰摇摇头,随口解释:“我以前没见过西羌族人,很好奇。”
在派出所等了半个小时,一支小队赶了过来,和金珠他们做了交接,金珠这才带着战友,护送陈英杰回到医院。
这一趟抓药可谓惊心动魄,陈英杰把草药交给小周,同他讲了出门的遭遇,两人都再不敢踏出医院了。
金珠的伤口很快被医生处理好,躺在喻晓隔壁的病床上休息了一下午,晚上就能照常下地行走了。
肖海洋和大壮去医院食堂打饭,陈英杰便拿出了五元钱递给金珠:“麻烦你帮我买一件棉衣吧。”
金珠看了看他身上——陈英杰穿的是家里做的棉衣,藏青色的,很新很厚实,没有弄脏,也没有弄破。
但他没有多问,带着钱就出去买了件差不多的藏青色棉衣。
可是,把这件棉衣交给陈英杰的时候,陈英杰却说:“给你穿。”
金珠身上穿的仍是那件被划破的、带血的旧棉衣。他们出来执行任务穿的是便装,金珠冬天的便装就这一件棉衣,他也没钱买新的,本打算回去好好洗干净,再缝缝补补穿几年。
金珠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破棉衣,里头还露出缠满的白纱布。
但是,他仍把新棉衣递给陈英杰:“我不能拿你的衣服。”
“我知道你们有纪律。”陈英杰说,“所以,我借给你穿,等你回去再还给我。”
他的身高体型和金珠差不多,这件衣服正好都能穿,这么说,金珠就无法拒绝了。反正衣服已经买下来,也没法退货,晚上穿着新棉衣轮班守夜,当然要比破破烂烂的旧棉衣暖和多了。
金珠便换上了新棉衣,把旧衣服叠好收起来。
众人在医院里陪喻晓待了两天,除了到食堂打饭,哪儿也不去。
医生开的土方子奏效很快,喻晓吃了两天药,咳嗽就好了七八成。
身体一好,他就歇不住了,谢过医生,按照这个方子又多抓了几服药,带着回去吃。
几人坐上了小卡车,班长和开车的小战士坐前面,副班长金珠则带着肖海洋、大壮在后厢,守着三名研究员。
陈英杰这两天的精神一直不算太好,喻晓在旁宽慰他:“小陈啊,有这么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,人生才叫丰富嘛。”
“……”陈英杰说,“那我还是希望过普普通通的人生。”
喻晓“嗨”了一声:“你们这些孩子啊,出生在和平年代,就觉得这天下的日子都是这么安稳。可往前倒几十年,日子可不是这样,那时候死人很寻常。”
“别说几十年以前,就说现在,世界上的其他国家,也有不少还在经历战乱,那一个炸弹下来,前一刻还跟你有说有笑的人,下一秒就身首异处了。”喻晓拍拍陈英杰的肩膀,“正因如此,我们做的工作才有意义,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。”
陈英杰点点头。
大壮在旁插话:“真羡慕你们这些聪明人,能给国家做贡献,我就只能当兵,当满三年还得回家种地。”
喻晓看向他:“你当兵几年了?”
大壮说:“我两年。肖海洋一年,副班长一年半,他俩脑子都比我聪明。”
喻晓问:“那你上过学没有?”
大壮摇摇头。
陈英杰不由说:“现在小学和初中不是义务教育吗?”
喻晓说:“这儿地方偏远,大多是西羌族聚居区,义务教育还没普及。”
他又转向大壮:“那你还是得想办法读点书,识识字。这次你们算是立功了,很可能会提干部的,当干部怎么能不识字呢?”
大壮愣了,抓抓脑袋:“还能当干部?”
他身后的金珠也微微一愣,显然想起了自己看不懂处方的事。
他们平时也上文化课,有教导员教他们读书写字。但他们又不是小虫崽,这个年纪学读书写字,可比从小学起要难得多。
金珠还算学得好的,起码学会了认数字,能运用加减乘除等简单的算术,这也是他能提上副班长的原因。
陈英杰注意到他若有所思的表情,就说:“金珠,你要是有什么学不会的,可以来找我。你是我的救命恩人,有什么疑问我都会尽力解答的。”
“哇。”大壮十分羡慕,拐了拐金珠,“副班长,这可是首都来的高材生呢,肯定比教导员厉害。”
金珠看向陈英杰,陈英杰对他微微一笑。
这个高材生长得文质彬彬、弱不禁风的,随便哪个当兵的雌虫,一只手就能把他拖走。
可他又很勇敢果断,在被营救的过程中没有拖后腿,还及时出手救了他一命。
金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这些,他有些不好意思,转开了视线。
作者有话要说:
方先生和阿昭分开期间,为了丰富宝贝们的追文生活,开了一个真香小短篇《夫君似有恶疾》,和《偷心》一个路子,大家去专栏看看哦
——
第99章
回到基地,陈英杰同金珠他们告了别,跟着喻晓一起往宿舍院走。
金珠跟着班长列队,五个人排成一纵队往驻扎地走,走了两步,他忽然想起身上还穿着陈英杰借给他的棉衣,连忙大喊:“报告!”
班长停下来,叫他出列。
金珠:“报告班长!我衣服还没还!”
他身后的肖海洋和大壮憋着笑。
班长翻了个白眼:“磨磨叽叽的,还不快去!”
金珠连忙往回跑,追上陈英杰:“你的衣服还没还你。”
陈英杰一愣,停下脚步。一旁的小周还想看热闹,被喻晓敲了个脑瓜嘣,拖着往前走了。
“不用现在还。”陈英杰笑了笑,“你的旧衣服要洗,还要补,过阵子才能穿上。万一你有用得上的地方,就穿我这件吧。”
金珠摇摇头:“我可以借战友的穿。”
他说着,两手就去解棉衣扣子,本想当场就脱下来,可是棉衣被自己穿过了,怎么着也得洗洗再还给人家,便又停住动作,说:“你住在哪儿?等我把衣服洗了,再还给你。”
陈英杰给他指了指方位:“在中区,十排,一零一一号院。”
金珠顺着他指的方向,记住大概方位和院子的序号,这才又往回跑。
“等等!”陈英杰叫住他。
金珠停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,回头疑惑地看他。
陈英杰走过来,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:“这个给你吃。”
金珠接过来,打开一看,里头是有些硬的、紫红泛白的肉,像他们吃的牦牛肉干。
“这是腊肉,我从家里带来的,身上随时切一块揣着,饿了就吃一点。”陈英杰笑了笑,“你们这儿好像也吃猪肉,但是少,你试试这个。”
这时,喻晓在前头喊:“悄悄话还没讲够?我们可不等你了!”
陈英杰脸上一红,连忙同金珠说:“我走了,你有空可以来找我。我晚上七点后就在宿舍了。”
他小跑着去喻晓那边,金珠就捧着油纸包在后头看着他,等看到陈英杰跟着喻晓他们转过转角,走得没影了,他才拿起一块腊肉,咬了半口。
没有牦牛肉干那么硬,咸咸的,口感不错。
他第一回 收到雄虫送的食物,竟然还是没吃过的东西呢。
金珠腼腆地笑了笑,把油纸包揣进兜里。
首都,路昭的日子就过得不怎么开心了。
他的第二封信寄出去大半个月,依然杳无音讯。
他又耐心地等了半个月,每日去邮箱里看看,直到六月初,总算叫他碰上了来取件的人。
那是个陌生的斯文雄虫,路昭远远看见他打开自家门口的信箱,赶紧快步跑过去,喊道:“这位先生!”
雄虫被他吓了一跳,转头过来看他。
路昭期待地看着他:“是方先生拜托你来取信的吗?我是、我是方先生的朋友路昭,我一直在给他写信。”
雄虫抓抓脑袋:“哪位方先生?”
路昭:“……”
他有些失落:“你不认识他吗?他叫方曜,不是他拜托你来取信的吗?”
雄虫说:“我只是帮人取信,不认识这些人呀。”
他把自己背着的帆布包拉开给路昭看:“你看,这么多呢,我哪能一个一个认识。我老板就给了个地址清单,我每半个月到这些地方收一次信,然后交给老板,这就是我的工作。”
路昭失望极了,看着他帆布包里的那么多信,想了想,又问:“那,你的老板是哪位?我能去找他问问吗?”
雄虫摆摆手:“嗨,别找了,好多和你一样的,都把我老板堵在家门口了,没用。我们只管取信,信也不归我们送,就是把我们抓起来审问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。”
路昭沮丧地垂下了头。
最后,他只能问了每月来取信的时间,好每个月踩着时间给方先生写自己最新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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